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转发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调整 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2024-548602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06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转发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调整 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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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调整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省属高校学生处:

近日,财政部等 4 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 号),对贷款申请额度和利率进行了调整,为做好我省 2024 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额度和使用范围

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下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 号)规定,自 2024 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 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 20000 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 20000 元提高至不超过 25000 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利率调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 60 个基点,调整为同期同档次 LPR 减 70 个基点。对今年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但尚未发放的助学贷款,利率直接由 LPR 减60 个基点调整为 LPR 减 70 个基点。上述贷款利率调整均无需学生提出申请。

三、提额办理流程

按照“主动告知+坚持自愿”原则,2024 年度已经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有提高额度需求的学生可以从即日起至11月14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通过人脸识别实人认证以后,在线提交贷款提额申请,也可以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手机 APP 进行借款金额提额申请和相关操作。提额申请提交后,不可修改、不可撤销,超过11月14日未办理提高额度手续的学生视同放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对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负担、保障其安心完成学业具有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的落实,做好助学贷款提高额度相关工作。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11 月 15 日提额数据更新以后,各地市要组织所属县区,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相关分行要求,重新提报助学贷款申请汇总纸质材料。

(二)大力宣传。各地、各高校要重点加大对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通过社交媒体等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每一位学生对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升和利率调整应知尽知。畅通热线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学生疑问,确保有提额需求的学生可在受理期内办理提额申请,享受提额政策。

(三)加强培训。各市要加强对所属县(市、区)工作人员培训,重点指导落实好已签合同借款学生贷款提额申请工作;各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要提醒学生在 11 月 14 日前认真阅读《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升和利率调整的公告》,安排专人为学生和家长解答疑惑,指导学生完成助学贷款额度提高操作,避免出现舆情。各高校加强对有关资助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高校工作人员教育引导借款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合理使用助学贷款生活费部分,避免盲目消费、不理性消费等行为,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能力。

 

 

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