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4年度学生资助政策 | ||
---|---|---|---|
索引号: | /2024-541589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1-02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24年我区贯彻落实以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阶段
3-6岁学龄前儿童并有入园意愿的,按照相对就近就便的原则申请就读幼儿园。
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可申请政府助学金。每年秋季开学后,幼儿家长可填写《山东省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幼儿园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家庭收入、量化分值、家访情况、在校日常表现等开展认定工作,确定受助档次。助学金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1200元、1400元的标准,每学期发放到幼儿社保卡中。
对于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儿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残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还可享受免保教费政策。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全额免除;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免除标准不超过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二、义务教育阶段(包括小学和初中)
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段学生,可申请享受生活补助。每年秋季开学后,学生或家长填写《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学校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家庭收入、量化分值、家访情况、在校日常表现等开展认定工作,确定受助档次。小学寄宿生每人每年补助125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625元;初中寄宿生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750元,按学期发放到学生银行卡账户。
三、普通高中阶段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在读高中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秋季开学后,学生填写《山东省普通高中资助申请表》,学校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家庭收入、量化分值、家访情况、在校日常表现等开展认定工作,确定受助档次。国家助学金为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档,按学期发放到学生社保卡。
对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还可享受免学杂费政策。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全额免除;在民办学校就读的,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予以免除。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秋季开学后,填写《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资助申请表》,学校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家庭收入、量化分值、家访情况、在校日常表现等开展认定工作,确定受助档次。国家助学金分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档,按学期发放到学生社保卡。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只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可申请,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不再享受该政策。
依据国家政策,对正式注册中职学校学籍的在校生免除学费,这是一项普惠性政策,学生无需办理手续。
五、大学教育阶段(含高职)
(一)学费免除(补助)
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高校学生,可享受免学费政策。
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国标、省标、市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及就读省内市外市属的市标家庭学生,每年11月底前向户籍所在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交《山东省高等教育资助申请表》、高校学费收据。学费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8000元。免学费资金发放到高校学生银行卡。
(二)国家助学金
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的,可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秋季开学后,学生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资助申请表》提交就读学校,学校负责审核发放。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结合实际在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按学期发放到学生提供的银行卡账户。
如果你有什么疑问,可以向老师、学校或区县教育部门咨询,也可以登陆山东省学生资助网、淄博教育网查询相关资助政策。博山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科咨询电话:4297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