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博山区2023年学生资助政策
索引号: /2023-541538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1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区2023年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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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2023年学生资助政策

 

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了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23年我区贯彻落实以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阶段
3-6岁学龄前儿童并有入园意愿的,按照相对就近就便的原则申请就读幼儿园。

需要注意的是:受教育资源所限,国家对适龄儿童入园没有硬性要求,不能保障所有孩子都能去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普惠幼儿园。如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可享受政府助学金政策。

可申请进入的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名单(以下为2023年可享受资助政策名单,后续以区教体局学前教育科公布名单为准):

 

博山区普惠性幼儿园名单
序号 学校名称
1 博山区实验幼儿园
2 博山区实验幼儿园城西园
3 博山区实验幼儿园颜山园
4 博山区实验幼儿园人民路园
5 博山区实验幼儿园易达园
6 博山区实验幼儿园李家窑园
7 淄博市博山区西冶街幼儿园
8 博山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幼儿园
9 淄博市博山区青少年宫幼儿园
10 博山区城东中心幼儿园
11 博山区城东第一幼儿园
12 博山区恒泰幼儿园
13 博山金钥匙幼儿园
14 博山柳杭幼儿园
15 博山电机新一代幼儿园
16 淄博市博山区商业幼儿园
17 博山区山头中心幼儿园
18 博山区文姜幼儿园
19 博山水印蓝山幼儿园
20 淄博市博山区银河之星幼儿园
21 淄博市博山区鼓浪屿博艺启航幼儿园
22 博山区八陡镇中心幼儿园
23 淄博市博山区育才幼儿园
24 博山区八陡镇蓓蕾幼儿园
25 博山区八陡镇怡成幼儿园
26 博山区八陡镇十六亩地幼儿园
27 淄博市博山区八陡镇新苗幼儿园
28 博山金翅膀幼儿园
29 博山区池上镇中心幼儿园
30 博山区池上镇东陈疃幼儿园
31 博山区源泉镇中心幼儿园
32 博山区源泉镇崮山实验幼儿园
33 淄博市博山区玲玲幼儿园
34 博山区石马镇中心幼儿园
35 博山区博山镇中心幼儿园
36 博山区北博山镇五福峪幼儿园
37 博山区白塔镇中心幼儿园
38 淄博市博山区白塔镇东海幼儿园
39 博山区白塔镇阳光幼儿园
40 博山区白塔镇南万山幼儿园
41 博山区白塔镇因阜村幼儿园
42 博山经济开发区域城中心幼儿园
43 博山区域城镇通用幼儿园
44 万杰朝阳学校幼教部
45 博山蓝天幼儿园
46 博山区青苹果幼儿园
47 博山经济开发区博雅幼儿园
48 淄博市博山金钥匙泰和幼儿园


对于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儿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残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可享受免保教费政策。每年9月开学后,幼儿家长可填写《山东省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幼儿园负责审核把关。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全额免除;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免除标准不超过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助学金分每生每年1000元、1200元、1400元的标准,按学期发放到幼儿社保卡中。

二、义务教育阶段(包括小学和初中)

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段学生,可申请享受生活补助。每年9月开学后,学生或家长填写《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开学1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学校负责审核把关。小学寄宿生每人每年补助108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540元;初中寄宿生每人每年补助135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675元,按学期发放到学生银行卡账户。

三、普通高中阶段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在读高中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对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可享受免学杂费政策。每年9月开学后,学生填写《山东省普通高中资助申请表》,9月底前向就读学校提交,学校负责审核把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全额免除;在民办学校就读的,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予以免除。国家助学金分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档,按学期发放到学生社保卡。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9月开学后,填写《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资助申请表》,开学1个月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学校负责审核把关。国家助学金分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档,按学期发放到学生社保卡。

需要注意的是: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只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可申请,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不再享受该政策。

五、大学教育阶段(含高职)

(一)学费免除(补助)

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高校学生,可享受免学费政策。
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国标、省标、市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及省内市外市属的市标家庭学生,每年11月底前向户籍所在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交《山东省高等教育资助申请表》、高校学费收据。学费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8000元。免学费资金发放到高校学生银行卡。

(二)国家助学金

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的,可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9月开学时,学生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资助申请表》,9月底前向就读学校提交,学校负责审核把关发放。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3300 元,具体标准由高校结
合实际在 2000-4500 元范围内自主确定。按学期发放到学生提供的银行卡账户。

如果你有什么疑问,可以向老师、学校或区教育部门咨询,也可以登陆山东省学生资助网、淄博教育网查询相关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