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博山区2025年“同心防溺水”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索引号: /2025-552583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01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博山区2025年“同心防溺水”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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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2025年“同心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安全教育管理,遏制溺亡事件发生,根据《淄博市教育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同心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联合组织开展 2025年“同心防溺水”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突出溺水事件预防,切实看牢未成年学生中的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节假日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溪流、河塘、坑坝、湖泊、水库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识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筑牢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屏障。

二、组织领导

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政法委、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联合成立全区“同心防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结束后自行撤销),由区教育和体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区委政法委综治中心、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各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及各镇街分管负责同志,各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具体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开展专项行动。各镇街参照成立“同心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相关工作。

三、阶段划分

“同心防溺水”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全区统一部署,各镇街、各中小学要根据要求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5月中下旬)。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安排,启动“同心防溺水”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单位、本辖区、本学校专项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组织实施(9月底前)。区教育体育局要指导各中小学利用“1530”安全教育模式,加强防溺水常态化宣传教育;组织学习《防溺水安全教育学习手册》等教育读本;通过家委会、家访、结对帮扶等手段,加强班级男生、外来务工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及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的教育提醒。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持续对区域内分管水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三)督导检查(10月底前)。区教育和体育局等五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见附件),以“四不两直”方式,持续完善“现场督查—隐患整改—动态跟踪”防溺水督查机制,落实“一事故一核查一通报”制度,对各镇街及各中小学的防溺水工作进行明查暗访,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总结提升(11月底前)。对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的先进做法,加大经验总结和宣传力度。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抓总负责,联合成员单位组织定期召开会商研判工作会议,认真分析形势,研究防范措施,按照职责分工,联合制定完善防溺水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联合开展防溺水教育宣传各项活动。各成员要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定期会商、联合整治、相互函告等防溺水工作督查整治机制。需要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形成防溺水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组织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各水域管理部门、各镇街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河道、山塘、水库、水坝、沟渠、洞坑、废弃矿井等重点水域进行全面排查,逐一建立台账,设立警示标志,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各类水域安全进行风险评级,凡是学生常去游泳的地方,要设标识;凡是曾经发生溺水事件的水域,要竖立“溺亡多发地”标识标牌;凡是水深高危水域,要设警示标语;凡是开放性危险水域,要做好日常巡查,休息日、节假日要增加巡查密度,对人迹罕至偏僻水域,节假日要适当增加巡查次数,严防发生溺亡事件。

暑假期间,督导组要加大对重点水域督查力度,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水域监管责任。暗访检查期间,实行定期通报制度,监督有关责任部门(单位)整改落实。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坚决杜绝管控不到位、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到位、教育不到位等问题。

(三)组织简易施救设施配备。各水域管理部门、各镇街要对辖区内学生经常戏水游泳的重点水域,以及往年容易发生落水的涉水隐患地段进行全面清查,对高风险部位要添置完善长绳、竹竿、救生圈、救生衣等必要的救护设施。要争取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启动“爱心救生圈”捐赠活动,因地制宜放置救生设施,让涉溺水危险的人第一时间能进行自救或互救。要运用信息技术提升“管水”技防措施,有条件的镇街、村居(社区)要积极探索运用信息技术强化防溺水措施,在危险水域周边设置智慧视频监控和喊话喇叭,对进入危险区域人员实时跟踪、预警、喊话、驱离。

(四)建立同学相互提醒机制。各中小学要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分组,成立防溺水“联防小组”,建立相互提醒机制,小组成员之间相互交流防溺水知识,对于学生私自违规下水玩耍和到危险水域冒险行为,小组其他成员要及时报告家长和老师,以便及时制止,防止危险发生。要严格落实“三包靠”制度,学校班子成员包级部、级部包班级、老师包学生,对班内男生、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和家中无人照管学生,要做到“一对一”包靠,建立包靠台账,熟知包靠学生家庭情况。特别是班主任要包靠重点学生,任课教师包靠其他学生,实现男生包靠全覆盖。

(五)组织全覆盖式宣传发动。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防溺水宣传活动,把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从学校延伸到家庭、社区、村居,多形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安全教育、警示教育,让广大家长明确保护子女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唤起全社会对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齐心协力防范涉生安全事件的发生。各中小学要督促家长发挥监管作用,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微信群天天推等多种形式,督促家长落实监护责任,做好学生上放学、周末和节假日等离校时段的监护陪伴。

区委宣传部协调区融媒体中心在黄金时段播放防溺水公益视听作品,天天播、天天宣传,反复提醒学生家长和公众认识到溺水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六)召开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各中小学要采取线上线下等形式,组织各班级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对孩子行踪要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内容。各中小学要提前将家长会时间和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家长,确保所有家长和监护人参加会议。要及时收集、统计家长参会情况,对因故不能参加的,要通过微信、电话等形式做好回访和交流,做到不漏一所学校、一个年级,不落一名学生、 一个家庭。

(七)组织上好防溺水专题课。各中小学要结合本校和学生实际,采取易于为中小学生接受的方式,在日常安全教育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组织一堂防溺水专题课。要采取案例教学、情景再现等体验教育方式,让学生充分感受到溺水的严重危害,受到警示震慑。要反复提醒学生,远离危险水域,遇到他人溺水要沉着应对,准确认识和评估风险,以最快速度寻求成人帮助,不要贸然盲目施救,避免引发更大悲剧。

各镇街要探索建立防溺水举报制度,对于举报并制止学生涉水、戏水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探索研究制定奖励办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把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当做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切实增强维护未成年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合检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推动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负有分管责任的领导干部,要经常到学校、重点水域检查、暗访,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并建立台账。

(二)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水域管理部门、各镇街要明确责任、定岗定人,切实把工作发动起来,把溪流、河塘、湖泊、水库等隐患排查出来,把问题整改消除到位,做到重点时段有人看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识,重点人群有人监护或委托监管。要绘制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时限和标准严格整改到位。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预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督导检查,建立溺水事件一事一报和倒查制度,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

(三)完善制度,强化应急处置。坚持制度创新、标本兼治,着力解决一批影响预防溺水事件工作长远发展的制度机制问题。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发生溺水亡人事件的要第一时间上报情况,严禁迟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