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做好学校政务公开迎检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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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9-20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做好学校政务公开迎检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公厅便函〔2022〕251号)文件要求,为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迎接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各学校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次政务公开检查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明确学校是信息公开的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要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审核上传工作。
二、紧扣工作重点
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http://www.boshan.gov.cn/gongkai/)是学校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的官方平台,各学校(幼儿园)按照“业务谁负责、信息谁公开、内容谁审核”的原则,对网站相关的内容进行更新、完善。
三、具体工作
(一)编制重点主动公开信息(9月19日—9月21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鲁教办发〔2021〕10号)文件要求,各学校(幼儿园)主动公开24个二级事项信息,如下:
1.基本情况、领导班子、机构设置、规章制度等学校概况信息;
2.规划计划、统计数据等规划统计信息;
3.预决算信息、采购信息、收费信息等财务信息;
4.招生信息、录取信息、就业信息等招生就业信息;
5.教学教研、实习实训等教育教学信息;
6.教师招聘、评先树优等教师管理信息;
7.学生资助、评先树优等学生管理信息;
8.体育评价、美育评价、劳动教育等体育美育信息;
9.安全制度、应急预案等校园安全信息;
10.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号码、接受电话咨询的时间、接受书面咨询的通信地址等信息公开咨询指南。
各学校(幼儿园)将2022年以来的相关信息按照“学校+事项”(如“****学校2022年招生简章”)的格式,一事一文编制信息成PDF文件(每个二级事项对应不少于一个PDF文件),用于上传网站。
(二)官方平台信息公开(9月22日—9月28日)
官方平台信息公开需使用政务专线登录,各学校(幼儿园)根据教体局统一部署,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到教体局进行本单位的政务公开信息录入。
(三)检查整改(9月23日—9月30日)
教体局对各学校(幼儿园)信息公开情况检查、反馈,各学校(幼儿园)及时整改落实。
(四)第三方机构检查(10月1日—11月20日)
省政府办公厅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人员对照评估指标体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查看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并按照指标权重进行打分。
四、工作要求
1.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全面、更新及时。区教育局负责统筹推进、协调、监督我区中小学的信息公开工作,将中小学校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学校考核。
2.各学校(幼儿园)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凡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公开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稳定的信息,学校不得公开。但是经个人同意公开或学校认为不公开可能会对公共利益造成影响的个人隐私等信息,可以予以公开。学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不利于校园安全稳定的虚假或片面信息,要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发布准确的信息或报请教体局予以澄清。
3.各学校(幼儿园)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台帐。台帐应包含分管领导或工作人员变动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于公开记录,学习、培训、宣传记录等。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