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池上镇中心学校校舍维修维护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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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3-538804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21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博山区池上镇中心学校
校舍维修维护制度
校舍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的重要场所。维护校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和后勤部门重要的工作之一,随之而来的义务教育均衡县创建工作会使校舍面积增大,校舍维修维护任务增多。为保障校舍的安全和使用,特修改和完善校舍维修维护制度。
一、根据确定的每处校舍面积、结构、平面布局、建成年份、抗震等级等基本信息,做为校舍维修维护必要的数据和材料。
二、每年雨季来临和供暖前,对校舍进行必要的排查和检查,确定需要维修维护的部分,必要时马上维修维护,保证雨季和供暖期校舍安全。
三、每年召开一次校舍维修维护会议,听取校舍安全管理人员对校舍检查和排查,确定需要当年维修维护的校舍,估算需要的资金,并提交财务预算编制人员,作为编制预算的依据,为校舍维护做好资金支持。
四、日常简单、花费资金少的维修维护,由总务处安排人进行处理;遇到大型的维修维护项目,成立相关组织,落实具体负责人员,完善各种必要的手续,并积极进行落实,在落实的过程中注意拍照等积累资料,存档备用。
五、所有的维修维护支出,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供正规发票,有经办人签字,并向学校提供明细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付资金。
六、维修维护资金的使用不得违反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对违反规定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学校有关人员应以年度为单位建立校舍维修维护流水和其他信息记录,存档备用。
八、其他未规定事项,由学校集体研究决定。
二0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