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欺凌问题有关预防对策几点建议的答复
博山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134018
建议人: 孙廷根
主办单位: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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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廷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学生欺凌问题有关预防对策的几点建议:一是深入普法;二是净化环境;三是常态惩教;四是深化警校共育;五是落实监管责任。”的提案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1.明确学校书记、校长是预防欺凌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副校长是重要责任人。每学期第1个月全面排查本校学生情况,建立台账,并召开专题会议研判分析,将普法教育纳入到学期重点工作。一是开展“法治进课堂”等活动,邀请学校法治副校长到校上一堂法治教育课,从法律层面校园欺凌教育;二是通过安全教育课、思政课等利用好课堂教学开展普法教育;三是结合“1530”安全教育机制,深入开展普法教育。

2.明确教职员工对学生欺凌线索排查发现、干预制止、强制报告的责任和义务,组织学校定期开展学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发挥学生干部作用,建立班级、小组、宿舍等安全信息员制度,随时了解上报矛盾线索和苗头性问题。统一样式制作警示牌200余块,在校园重点部位公布我局、学校、年级线索举报电话、信箱,明确专人负责线索的核查处置。利用节假日、寒暑假开展大家访行动,精准掌握每位学生及家庭基本情况信息,建立特殊学生群体精准识别、动态监测、个性关爱工作机制。对特殊群体学生,特别是公安部门推送的警情专报中相关学生,“一生一档”建立档案,“一生一策”予以关怀帮扶管控,联动各部门健全关爱体系。在保障特殊群体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的基础上,给予其更多温暖关爱,营造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通过博山区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强化管理,规范学校工作机构、防治信息、重点学生等内容。

3.建立校长“谈心日”,每学期每位校领导至少拿出3个半天时间开展谈心活动,为师生答疑解惑,主动回应师生诉求;班主任每学期开学1个月内召开班会和家长会,明确向学生及家长传达防欺凌、防侵害、预防犯罪等具体举措,详细阐明学校教育惩戒规则,每学期主动与每1名学生谈心谈话至少1次,及时建立和更新易实施欺凌重点学生台账,“一对一”跟进关爱帮扶和教育矫治;德育(政教)主任做好学生思想道德、法治和心理健康教育,每学期组织1次学生欺凌线索摸排,关注易实施欺凌群体学生的心理变化,及时更新台账。学校教职员工、宿舍管理员、校车照管员、食堂管理员等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疑似欺凌事件。

4.在各校门口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随手拍”二维码和教体部门及学校举报方式。健全投诉举报、问题隐患、矛盾纠纷受理办理立行立办机制,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家长、学生反馈的问题要求学校10个工作日内办结。

5.对有一般欺凌行为的学生,严格落实教育惩戒措施,并通知家长严加管教;对欺凌严重或多次欺凌拒不改正的,由学校视情给予纪律处分,报公安机关处置;存在屡教不改或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的,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按照送入专门学校流程规定,送入市级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之中,拟于近期筛选2-3名不良行为学生报市级主管部门接受专门教育。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

建议:一是深入普法;二是净化环境;三是常态惩教;四是深化警校共育;五是落实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