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惩戒教育提案的答复
博山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132818
建议人: 民革
主办单位: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23-04-13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区政协十三届次会议

第132818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

首先感谢您对全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生惩戒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博山区一直重视学校的育人效果,引导学校把握好鼓励教育和惩戒教育尺度,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注重与学生的沟通与帮扶,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各学校制定了符合规范要求、符合本校实际的中小学生一日常规等管理细则,并经常性组织学生学习。每学期开学初,安排行为规范养成月或行为习惯养成周活动,养成周活动纳入区学期德育配档表督导内容。不定期开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培训,明确学校教师可用惩戒方式和适用情形,并对教师进行相关培训。各学校要在学生入学时、纪律管理规定变动时,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规定相关内容培训,让学生知道违纪情形及对应处分规定。处分学生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并告知和保障学生申诉权。

区教体局支持、指导、监督学校及其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引导学校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教师因实施教育惩戒与学生及其家长发生纠纷,学校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

区教体局及时做好家校沟通工作。引导家长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配合教师、学校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教。在各种家庭教育宣讲活动中渗透有关惩戒教育的相关政策,做好家校协同育人工作。

下一步,博山区教体局将持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关于惩戒教育的要求,做好家校沟通工作,科学化、公平化推进惩戒教育的系统化开展,更好地推进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促进学生的正面发展

关于加强学生惩戒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