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市、区防总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为确保我辖区安全度汛,现就做好2013年防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防汛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防汛工作意义十分重大。目前,我辖区防汛工作离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从防洪工程情况看,部分水库、河道等防洪工程虽然进行了除险加固和综合治理,但是还存在标准不高、抵御洪水的能力较弱等问题;从非工程措施看,洪水预报、预警及防汛道路、通讯、防汛抢险队伍还有不少差距;从天气情况看,受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极端天气频发,防汛形势异常严峻;从思想意识看,部分干部群众对防汛存在侥幸麻痹心理,影响了各项防汛措施的具体落实。
防汛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因此,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理念,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汛工作的最高目标。对今年的防汛形势,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切不可掉以轻心,决不能麻痹大意。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救大灾,将防汛工作做得更充分一些、更扎实一些,牢牢把握防汛工作的主动权。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防汛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防汛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扎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今年防汛工作总的要求是:确保标准内洪水水库不垮坝,河道不决口,内涝不成灾,城市不大面积积水,无人员伤亡。
具体要求:
(一)水库、塘坝
水库、塘坝是全辖区防汛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特别是张庄、汪溪、牛角、镇门峪、峪口、平堵沟等重点单位,有关单位要在主汛期来临前,对本辖区内所有水库、塘坝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好、整改好,进一步再维护、再加固,要设置醒目的水深危险、禁止游泳、注意安全等警示牌,对靠近路边的塘坝、水池要设置安全护栏,同时制定完善好抢险方案,一旦出现险情,立即组织进行抢险,确保防洪工程安然无恙。各级责任人要尽快熟悉工程情况,靠前指挥,现场解决问题,保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每座小型水库、塘坝汛期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守、巡查。对头顶库、串联库及下游有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水库,要落实好群众撤离方案,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河道清淤、清障
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有关设障单位不论是集体行为,还是个人行为,都必须在主汛期来临前彻底清除河道内的垃圾,确保行洪、泄洪畅通无阻。对在河道内乱搭乱建设施、水库下游和保护区及河道内的餐饮户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律拆除。重点清除:石沟河大庄、平堵沟、北域城、大峪口至石门段,沙沟河蕉庄段以及荫柳村幸福河等各自辖区河道内的垃圾、建筑物及其它妨碍泄洪的一切障碍。辖区其它河道,各有关单位要尽快采取措施,立即清除垃圾,确保不影响汛期泄洪。姚家峪、石门景区河道内的餐饮饭店,要尽快清理,遇大暴雨天气要提早组织人员疏散撤离,以避免出现人员伤亡。
(三)农村公路、农村危房、学校、公共场所、地质灾害、工矿企业
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要随时关注极端天气,遇有汛期险情及时报告开发区防汛指挥部。要提早对农村公路上的排水设施和易发生水毁、塌方的路段、桥梁进行全面整修,对农村公路桥涵、隧道进行摸底排查;在主汛期或大暴雨天气来临前,要对农村危房、学校、公共场所、工矿区的人员提早组织疏散撤离转移到安全地方,以免发生汛期人员伤亡现象。
(四)在建工程
辖区范围内,所有需要跨汛施工的工程和建设项目,必须制定安全度汛施工方案,确保汛期行洪畅通和工程安全。在建工程,凡存有对河道、塘坝、排水管出水口处及其它汛期安全隐患的,要提早检查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做到有备无患。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针对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防汛措施,备足防汛物资,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充分做好各项准备,认真排查存在的隐患,坚决排除,不留尾巴,确保安全度汛。
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度汛安全
(一)严格执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必须把防汛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的防汛工作全面负责,在汛情紧急时,必须亲临抗洪第一线指挥组织抢险救灾,对今年的防汛工作要真正做到汛前有计划、有部署、有分工,汛中有检查、有督导,汛后有总结、有奖惩。如因领导责任造成事故的,按《防洪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全辖区的防汛工作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各包村(社区)、包企事业单位的党政领导具体负责包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的防汛任务,是主要责任人,要求责任区域明确、抢险预案明确、防汛措施明确,做到3个100%。所有包重点工程的领导要尽快熟悉工程情况,上岗到位,协调解决工程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防汛期间,各单位必须有主要领导主持工作,坚守岗位,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汛情,并服从开发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要层层签订防汛目标责任书,各村(社区)由农业工作办公室负责签订,学校、医院由社会事务局负责签订,各企业由经济发展局负责签订。
(二)建立健全各级防汛机构,提高防汛工作水平和效率
开发区成立防汛指挥部,全权负责防汛工作,机关自6月1日起进入防汛值班。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迅速成立防汛领导机构,要有专人负责防汛工作,成立“三队”,做到“三通”,重点防汛单位汛期必须坚持主要领导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落实好“三队”和值班人员名单、电话以及防汛车辆,务于6月20日前报开发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汛情、灾情、险情必须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逐级及时上报,严禁漏报、缓报、谎报和瞒报。在防汛物料的准备上,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做好物料准备、定点储存、登记造册、专人管理等各项工作,特别要结合当地实际做好号料工作。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划拨一定数量的经费,用于应急防汛工程建设和维修。在汛情紧急时,各单位的人、物、车,都要听从开发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利用自身的一切通讯、交通工具及物资为防汛抗洪抢险服务,否则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坚持依法防汛,落实行洪河道清障责任
全面贯彻实施《防洪法》,确保政令畅通,依法防汛。要严肃防汛纪律,任何部门、任何单位都要坚决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不准各行其是。要重点抓好行洪河道的清障工作,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依法清除;逾期不清除的,防汛指挥机构依法组织强行清除,费用由设障者负担;因清障不利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发动群众,清除河道淤积和行洪障碍,打通阻水卡口,堵复堤防缺口;对于河堤上的重要路口和涵闸,要落实防汛责任,发生汛情时要安排专人值守。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汛意识
各村(社区)、学校、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做好防汛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注意关注极端天气,重点抓好对中小学生的教育,汛期内不出现人身安全事故。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对防汛安全工作的认识。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抓紧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支持、参与防汛工作,力争实现今年全辖区防汛工作的全面胜利,为推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的防洪安全和水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