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山东省博山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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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7286001643/2022-526715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9-22 10:47:15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经济开发区 |
山东省博山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等的文件要求,山东省博山经济开发区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进行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省博山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开发区规划范围四至:东至东顶山以东,北至博山区边界,西至滨莱高速公路,南接博山旧城区;规划面积为17.66km2。产业定位为在发展化学纤维、通用设备和非金属矿物制品的基础上,以万杰集团为龙头发展集团产业,发展医药行业,限制焦化行业发展。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开发建设单位:山东省博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商希柱
联系电话:05334668005
邮箱:bskfqcj@163.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东典图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绍奇
联系电话:0533-7011788
邮箱:sddt100@163.com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及途径
1、公众可采取向前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区域开发的意见看法。
2、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向开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公众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回访。
3、在接受调查表格后将严格管控公众个人信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再公开。
山东省博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