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之后如何把中小型民营企业解压减负措施落到实处的建议的答复
博山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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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韩晓波、徐爱荣
主办单位: 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答复时间: 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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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晓波、徐爱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之后如何把中小型民营企业解压减负措施落到实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具有实际意义,是事关全区中小型民营企业企业切实享受实惠、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好建议。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提案,根据部门职能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落实稳岗返还政策,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2023年,区人社部门按照《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20部门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淄人社发〔2023〕16号)、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近期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3年度博山区累计发放稳岗返还资金909.14万元,惠及各类参保单位2187家。

2024年,区人社部门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要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实施上述稳岗返还政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开展惠企政策集成服务

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在区政府官网开设“博山区政策集成”专栏,在“爱山东”“博山好”APP设置“惠企政策清单”专栏,实行惠企政策实时共享,方便企业通过手机客户端查看政策,及时掌握惠企政策动态,提高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率。截止目前,共梳理各类指导性政策文件70个,公布2023年山东省“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三个批次,淄博市“稳中向好、进中提质”一个批次,征集营商环境19个指标269项政策文件。同时,每季月对新出台政策文件,在平台中予以更新。

三、开展惠企政策下基层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政策宣讲进园区 服务企业零距离”主题活动,助力企业“知、懂、用、享”各项政务服务及惠企政策,博山区发改局联合区工信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到镇街辖区分别就信用体系建设、省级服务业人才(领军企业)申报、企业数字化转型等政策开展宣讲,助力企业在今后生产经营活动中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体系、用好用活扶持政策提供了服务保障,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石。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严格落实省、市出台的相关配套文件要求,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二是加快“博企通”小程序上线和推广应用,精准推送各类惠企政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三是持续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打破信息孤岛,确保每一项政策都能被潜在受益企业所知晓并实际应用,实现“企业找政策”到“政策找企业”的转变,不断提高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率,也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利用这些政策。

  

博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7日

建议有关部门降低惠企政策的申报标准,真正做到减负。一是要有可行性,不能附加上太高的申报标准及申报条件,要让大多数企业享受到,例如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中网上申报稳岗补贴时,因申报条件过于苛刻导致多数改制转型企业无法享受,博山区这种老工业区,多数集体企业改制后存在很多历史遗留问题,比如这种欠缴社保费问题,多数改制企业都存在这种二十年前的欠费,稳岗补贴申报条件之前是看上年度企业缴费情况及上年度企业裁员率情况,符合标准就可以享受,现在二十年前(改制之前)的欠费也作为不能享受稳岗补贴的理由,造成博山区大部分改制企业都无法享受此政策。这也违背了此政策是鼓励企业减少裁员的初衷,我觉得此政策,申报条件标准要明确,欠费时间范围要明确,才能让多数企业享受到。二是惠企政策要有连续性,不能今年有明年无,随意性太强,要领会中央精神,帮助企业真正享受到适合自己的惠企政策,尤其是产品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企业更应得到享受。使政策红利落到实处,才能促进企业加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