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公安分局

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党建工作示范点暨“四强”党支部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博公通【2020】5号

 

为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探索建立党建工作协调机制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推动公安党的建设迈上新水平,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品牌引领、典型带动、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重点培育打造一批“有特点、有内涵、叫得响、可推广、示范带动性强”的党建工作示范点,以之为契机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实现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工作目标,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通过“示范点+品牌”建设,形成党建品牌“丛林效应”,为实现博山公安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逐年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在2021年“七一”前夕成功申报一批党建工作示范点和“四强”党支部。通过创建活动,使全部示范点达到组织基础扎实、服务功能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党建特色鲜明、条件保障有力、工作成效明显,实现“四强”创建目标,展示党支部发展特色,突出党建工作亮点,形成各具特色、覆盖全面的党建工作示范体系,做到全局党支部学有样板、干有示范,进一步提高分局党建工作水平,为推动公安改革发展和队伍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三、创建原则

(一)遵循党章,落实条例。以党章为基本遵循,准确把握内容实质和精髓要义,严格落实《条例》关于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支委会建设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逐一对标对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党支部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二)围绕中心,推动工作。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不断增强党支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能力,着力推动党建工作与公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动、同步发展,实现公安党建工作有创新、公安中心工作有突破。

(三)夯实基础,强化功能。立足全面提高公安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以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为根本目标,以提升支部组织力为重点,持续打牢基层基础,不断推动党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四)全员参与,整体提升。在过硬支部达标评选的基础上,通过创建具有更强示范引领作用的“四强”党支部,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全面提升全区公安机关基层党支部建设整体水平。

(五)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本部门、本警种实际情况,注重打基础、创特色、树品牌,努力打造一批具有警种特色,在全国、全省、全市有一定影响力的党建品牌。

(六)改革创新,务求实效。遵循党建工作规律,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紧紧抓住公安党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载体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有效破解公安基层党建工作难题,增强创建工作成效。

(七)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按照“成熟一个、打造一个”的原则,重点培育,分类指导,逐步推进。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创建成果规模化。

四、创建标准总体要求

(一)看有形象。达到“三化”要求,即:阵地标准化,建有独立、固定的党组织活动场所,场所内有设备、有标识、有党旗、有制度、有档案、有资料;活动长效化,有定期开展活动的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及工作台账;成果展示化,制作一部党建专题片,建立一个展示平台,打造一个党建品牌。

(二)听有内容。做到“五好”标准,即:领导班子好,坚持民主集中制,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好,工作作风优良,在本职岗位上比奉献、创佳绩;工作机制好,党的组织和工作制度、党员管理服务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工作业绩好,党组织推动中心工作成效明显,业务工作走在本警种、或同序列前列;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和谐融洽,得到群众高度评价。

(三)学有经验。体现“三有”特色,即:有主题,找准公安党建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同步发展的新路子;有特色,根据党支部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突出警种和部门单位特色,形成特点鲜明的党建工作品牌;有亮点,推进公安基层党建载体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增强创建工作实效。

(四)比有优势。实现“四强”目标,即:政治功能强,把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到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业务工作中去;支部班子强,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局、分局工作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党员队伍强,锚定“四个铁一般”标准,队伍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作用发挥强,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打造特色亮点,干出一流业绩。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支部要认真学习创建原则和创建标准(见附件1),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特色鲜明、切实有效的的创建活动计划,明确创建措施。6月22日前,各支部要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全面动员部署,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民警、辅警深入了解创建工作的步骤、标准和要求,深刻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以昂扬的精神状态投身创建活动。

(二)组织实施。各支部要对照党建示范点和”四强”党支部创建标准,认真自查,积极行动,拿出举措,集中力量,挖掘资源,下大力气,加强建设,确保示范点创建和”四强”党支部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申报验收。“四强”党支部创建验收考核,市局在2021年5月上旬至6月中旬进行,党建示范点从2020年到2022年每年9月底前,组织申报验收一次。各支部开展达标自评,对创建活动进行总结,认为已达到创建标准的支部,向分局党委申报(申报表见附件2)。分局先行检查验收,对符合验收条件的,上报市局考核组,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核验收,通过验收的,市局将于2021年“七一”前夕进行统一表彰,颁发牌匾,并将其经验做法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观摩等方式在全市公安机关推广。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建示范点和”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调动积极因素,提高创建成效,切实认真组织好、协调好、实施好本单位的创建工作。

(二)严密组织实施。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对照创建标准,主动查找差距,分析问题原因,集中进行整改,从中找到前进的动力和突破口;要创新党建工作形式,打造党建特色品牌,严把创建质量关,努力推动支部工作全面上水平、得实效。

(三)突出问题导向。要把服务中心大局意识贯穿创建活动全过程,结合本单位重点难点工作及当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创建活动,切实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组织生活实效性不强、党务干部力量薄弱等问题。

(四)搞好统筹结合。要树立简约务实工作理念,促进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四强”党支部创建活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注重工作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有序推进,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新成效开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新局面。

(五)注重典型带动。要及时挖掘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总结提炼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规范、完善并形成制度,创新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运用新闻媒体、报刊电视及淄博公安微信平台等有效媒介,大力宣传示范点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力、带动力,积极打造富有新时代特征和公安特色的基层党建工作品牌,进一步营造崇尚先进、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局公安基层党建整体进步、全面提升。

 

附件:党建工作示范点、“四强”党支部创建标准

 

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标准

一是建设一个好班子。班子配备齐全,政治、业务素质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合理,带头执行市局、分局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班子成员职责明晰、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履行职责好,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按期进行换届;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议事决策规则;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建、公安业务知识;建立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行“一岗双责”制度,抓党建工作有思路、有措施、有成效。

二是带出一支好队伍。党员先进性意识强,能有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员队伍结构优化、素质优良,服务意识强,作风扎实,纪律严明,高效廉洁,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能够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具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优异成绩;重视党员教育,有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每年坚持开展党员教育培训;主动加强党员管理,准确掌握党员情况;党员民警认真执行党组织决议决定,坚持讲党性、顾大局、重团结,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三是形成一套好机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主题党日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党费收缴等党内各项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党的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创新组织生活形式,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促使每个党员都能得到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全年党建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得当、落实到位、成效明显;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坚持党务公开和党性分析评议;积极开展各类主题鲜明的组织活动,在工作思路、形式内容、方式方法、活动载体等方面推陈出新,形成具有典型性、创新性、真实性和可推广的鲜活经验。

四是打造一个好阵地。设有功能完善、整洁美观、设置合理、较为规范的党员活动场所,能够充分展示党建亮点;党员活动场所有标志、有党旗、有制度、有书报等必要的活动设施、学习资料;有制作完善的党务公开、党建宣传栏;有党建工作档案,各类党组织会议、学习、活动,记录完整,党建材料真实、基础资料齐全完备,台帐规范;党建活动经费有保障,经费使用规范合理,党的活动经常、富有成效;能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和“灯塔在线”平台,组织广大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并在本单位、本警种名列前茅。

五是干出一番好业绩。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党组织改革创新力度大,辐射带动功能强;深入推进“四型警队”和“六型警务”建设,党建工作促进公安业务发展成效显著,走在本单位、本警种前列;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为基层和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得到群众公认;加强警民沟通,做实民生警务,围绕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各项工作扎实有效;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按序时进度兑现为民服务承诺,群众得到明显实惠。

 

“四强”党支部创建标准

一是政治功能强。充分发挥政治领导力,成为团结、带领、凝聚党员群众的核心力量;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领党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建立完善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坚决贯彻落实市局、分局党委工作部署,把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到党员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和公安业务工作中去。

二是支部班子强。党支部书记政治强、业务精、勇负责、敢担当、作风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支部班子分工明确、各司其责,团结奋进、坚强有力;全面落实《条例》规定的党支部八项基本任务,坚持“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决议;充分履行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推动党支部活动内容方式创新;严格履行政治监督责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安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三是党员队伍强。以提升素质能力为重点,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充分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团结协作、互帮互助、奋进向上,荣誉感、归属感和责任感强;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高昂的热情、更加旺盛的斗志、更加勤奋的工作立足岗位争优秀、服务中心创先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落实“四个铁一般”标准,积极投身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结合岗位职责为新时代公安工作做出更大贡献;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党纪党规、警纪警规,队伍无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四是作用发挥强。善于从政治上谋划、部署、推动工作,找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积极探索党支部工作新方法、新路子,创新党建模式,总结党建经验;紧紧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在本单位、本警种工作中创造一流业绩;充分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本警种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持续推动“六型警务”“四型警队”建设,不断探索社会治理现代化新路径,在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等方面有新举措、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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