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6725/2024-542711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30 发布机构: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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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053;电子邮箱:bsqfagai@zb.shandong.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推动全局整体工作提高。

1.主动公开方面。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一是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相关文件发送至各分管领导及科室,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敏锐性。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及时性,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文件等,都按规定及时在网上发布,确保了社会公众需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公开。2023年我局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普通政府文件1件。主动公开信息241条,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扩大有效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优化营商环境、建议提案办理、公示公告、规划计划、部门财政预算、行政执法公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部门会议、政务公开保障机制等。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同比增长50%。其中通过线上申请2件,邮政挂号信1件,并按要求出具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牵头科室,安排专人负责局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的日常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并实时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实现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工作规范管理,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

4.平台建设方面。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增设“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的通告”栏目及营商环境投诉平台,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政策集成专题;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截至目前,“博山发改”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481人,全年发布信息资料277篇图文信息,年阅读量2.6万次,设立营商环境服务专区。

5.监督保障方面。根据人员分工变化,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印发《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局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定期会商,责任到人,使政务公开工作落到了实处;制定《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全年开展专题培训4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比较单一,创新形式不够。二是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执行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加强,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2.改进情况。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要求各处室梳理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梳理汇总,做到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更新发布信息。二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高度重视,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全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理顺政策解读机制,提高解读能力,把政策解读工作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努力实现重要政策解读全覆盖,并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增强政策可读性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2023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2.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内容主要涉及新能源建设7件、清洁取暖2件。目前,3件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均已面复完毕,代表、委员反馈满意率达到100%,办理情况均通过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3.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分发挥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重大建设项目、营商环境等内容的公开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发布重要政策、决策、财政预决算等重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4.2023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照《2023年博山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认真梳理形成我局工作台账,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2023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