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6725/2016-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6-01-29 发布机构: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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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发改发〔2016〕4号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统计时限是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布方式为主动公开,联系方式: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053。
    一、概 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部署,确定了具体分管领导,专门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公开工作,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截至2015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进展顺利,能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结合《条例》的实施,我局对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和规范,明确了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其职责、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制度。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区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内容,真正做到了管理规范、全面细致、运行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11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2条,占18%;规划计划信息2条,占18%;业务工作信息7条,占64%)。
    (二)公开形式
    以保障公众知情权,方便公众办事,畅通监督渠道为出发点,2015年,我局把博山政务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按要求主动对政府信息、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等予以公开。另外,我局积极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主要包括:公开栏、公开资料等,方便公众对本局政府信息的查阅和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报告时限内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报告时限内对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报告时限内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依然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工作录入格式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着重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要求,除保密范围外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内容。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录入工作。根据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信息录入的格式。
    三是加大对政府公开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种文件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2016年1月14日

 

附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