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议书审批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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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6725/2021-516897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7-12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议书审批
二、办理条件
1、符合区政府投资范围;
2、符合国家和本市的产业政策;
3、符合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4、符合本区区域布局;
5、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6、教育、医疗机构和重大信息化项目等,取得相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7、符合国家及本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项目利用资源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原件1份,纸质);
2、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原件1份,纸质);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原件1份,纸质);
四、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人向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网络提交或邮寄提交),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1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核: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评审、行业咨询、报区政府研究等进行审核;办结:予以通过的,通过在线平台赋码,出具立项文件;不予通过的,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设立依据
1.《政府投资条例》
七、办理期限
承诺期限:即办件(不含专家评审时间)
八、窗口电话及邮箱
电话:0533-4130090
九、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6号窗口
网上办理:http://zwfw.sd.gov.cn/
十、监督投诉电话
0533-4297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