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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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3-23 发布机构: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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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度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服务走在监管前”工作理念,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博政办字〔2021〕13号 )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行政指导具有非强制性、民主性、灵活性等特点,对优化服务、完善监管、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和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以及为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服务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是对行政执法方式的有益补充,各相关科室要将行政指导融入行政执法全领域、全过程。开展行政指导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应当以行政相对人自愿为前提,能够被当事人认可。不得采取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等方式迫使其接受行政指导。

(二)合法原则。行政指导的工作内容和实施方式应当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不得侵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三)合理原则。行政机关应当优先采取行政指导的方式实现管理目的,采取的方法应当必要、适当。

(四)公开原则。实施行政指导的事项应当公开,对待行政相对人要一律平等。

(五)便民原则。实旅行政指导应当针对不同事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便利服务。实旅行政指导要兼顾社会和个人权益,做到既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管理秩序,又能使行政相对人受益。

(六)效能原则。实施行政指导尽量做到简明高效,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效益。将效率和效益作为衡量行政指导的标准,不得开展无实效或者无实质内容的行政指导,不得给行政相对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二、实施方式

各相关科室在实施行政指导时,可以根据不同业务领域、不同业务事项,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一)政策指引。利用掌握的政策法规优势,通过信息公开、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等方式,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引导,提供服务。

(二)意见建议。根据管理职能,利用专业优势,为行政相对人“出主意、提建议”,协助、指导其建立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自身行为,合法经营,健康发展。

(三)提示提醒。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行政相对人可能出现行政违法等问题,可以向其制发行政指导意见书,提示其及时纠正。根据群众投诉举报情况和日常执法数据分析等,对某些时

段、某些领域违法频率高或者可能发生违法行为等情形的,以重点相对人约谈、公开发布行政指导意见书、提示告诫函等形式,向行政相对人宣传解释法规政策,告知管理要求,提示,提醒其按照法规规定和政策要求履行义务,加强自律,最大限度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四)劝导警示。对违法情节轻微、无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根据省、市“不罚清单”等相关规定,通过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不予处罚决定书以及签订整改承诺书等方式,告知其立即纠正违法行为,规劝其承诺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

(五)示范引领。通过给予行政相对人表扬鼓励等,引导其从事某种特定活动,可采取公开发布“黑名单”评树“示范单位”等方式,从正反两方面进行警示,引领,实现管理目的。

(六)案件回访。各执法科室对自己承办的重大执法案件或者在一定范围、一定领域具有普遍影响的案件,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回访,指导其进行规范、整改。同时举一反三,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警示、教育行政相对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三、任务分工及要求

市委、市政府已将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纳入“一号改革工程”优化营商环境2022改革任务清单,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根据本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一)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顾问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并按照全领域覆盖的原则,牵头梳理编制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指导目录清单,并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二)各相关科室配合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顾问做好行政指导目录清单编制发布等工作根据责任分工,具体实施相关行政指导工作。

(三)各相关科室在实施行政指导后,要根据区政府的相关要求,及时、全面录入“淄博市涉企检查网络备案系统”。

(四)各相关科室要将行政指导融入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贯穿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做到行政指导在行政执法的全过程覆盖。

(五)行政执法人员要发挥信息资源和专业优势。在各自行政执法领域开展行政指导,做到善于使用行政指导开展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区发展和改革局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相关业务分管领导重点抓、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顾问审查指导、责任科室分工负责、执法人员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指导工作落地、实施。各相关科室和科室执法人员要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将行政指导作为加强管理的重要抓手,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二)加大力度,稳步推进。各相关科室要立足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做到行政指导具体化、规范化:要规范使用本方案所附文书,在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可以自行修改或者补充制作:要避免用行政指导代替行政执法,造成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要注意行政指导的合法性与适当性,避免因行政指导产生行政纠纷,实现行政指导与规范执法的高度和谐。

(三)积极创新务求实效。各相关科室要本着合法、适当、有效的原则,积极探索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创新工作思维,逐步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要加强学习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把握行政指导的原则要求和方式方法,提高工作质效。

(四)及时调度,做好总结。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顾问做好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调度,跟进督促指导,对于工作推进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各相关科室要在抓好行政指导工作具体实施的同时,做好相关文书资料的制作、存档,并根据要求及时统计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资料。对于不按规定推进落实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