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浩等10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池上镇变电站容量的建议》收悉,针对提出的《建议结合全区光伏项目规划进行全面评估,了解各镇办实际容量、负载状况及潜在扩容空间。根据乡镇电力需求增长预测,完善制定变电站扩容的短期、中期和长期计划,通过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保障实现扩容后新建光伏项目的安全平稳运行。》建议,通过和国网博山供电中心研讨,现答复如下:
一、博山区现有电力消纳能力
根据博山区政府“十四五”规划屋顶分布式光伏313.8兆瓦规模,在考虑分布式光伏有序平衡开发、发电就地就近消纳、资源高效利用的基本原则下,现有110千伏及以下公用变电站主变容量86.9万千伏安,“十四五”末达106.9万千伏安,总体满足接入需求,可全面承接博山分布式光伏开发接入。装机容量6兆瓦以上,可采用1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适宜于村庄规模较大或多个村庄连片开发,距离变电站较远区域。
二、近几年再生新能源发展情况
“十四五”期间,博山区规划在中石村、东石村2400亩一般农田上建设100兆瓦农光互补项目,规划利用中石村约400亩康养园及学校培训中心、桥西村230亩湖边公寓为试点,进行建筑一体化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预计可装机30兆瓦,拟于石马镇政府共同打造“光伏”小镇,利用小镇民居、建筑约20万平方米面积,进行20兆瓦分布式户用光伏建设规划利用东石村20亩建设用地,配备100兆瓦/200兆瓦时磷酸铁锂化学储能设备。根据政府试点工作方案,“十四五”期间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规模为313.8兆瓦。
根据山东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创新(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要求,将结合新能源装机容量,积极响应省发改委大力发展储能项目号召,满足山东电网调峰调频需求。将用电低谷时期的多余发电量存储起来,用电高峰时输送回来,既有利于电网调峰调频,又避免了弃风弃光现象的发生,同时可以通过租赁方式获取收益。
三、涉及项具体答复如下
根据博山区电网发展规划,计划在“十五五”期间对池上变电站等主变进行升级改造,实施计划根据“十五五”规划及现状负荷发展有序进行。
根据目前博山区电网消纳能力整体来讲,可以满足总体容量的再生能源接入。但就目前可再生新能源的发展总体呈现出区域集中、过度开发、饱和发展的趋势,对电网的安全供电冲击很大。建议区、镇政府在组织开发光伏并网工作时,统筹大电网、整体消纳的思路,将分布式光伏发展较为迅速、集中的区域上网途径扩散至周边多个变电站接入,通过采取集中汇流方式灵活增加接入消纳的形式,进一步释放可再生新能源的发展潜力。
四、国网博山供电中心建议
(一)明确规划引领思路
建议推进县级层面可再生能源规划,加强分布式电源与电网统筹规划,合理确定开发区域、建设规模和投产时序。完善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实施方案,将开发规模明确到镇、到村,明确政府、公共建筑。
(二)明确开发建设方案
遵循以县为单位开发,以村镇为单位接入的原则,主要接入10千伏中压电网,视开发规模可就近接入低压主干网或35千伏高压配电网。
(三)坚持公平开发原则
坚持各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分布式光伏开发,为社会第三方和电网企业所属产业单位提供一视同仁的公平的政策环境。
(四)明确存量备案光伏接入机制
争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以来,备案需求和存量备案光伏接入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上半年新增规模超2.6万千瓦,分散式接入对电网冲击较大,对后续备案开发起到负面引导,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技术标准、管理机制,一视同仁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提升存量备案光伏接入标准。
(五)优选开发区域
综合考虑电网承载能力,优先在用电负荷高、电网承载能力强的区域开发,确保实现分布式光伏开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
(六)优选高质量设备
优先采用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光伏设备、储能设备和电气设备,建立标准化建设规程,提高试点项目的安全水平和示范效应。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