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好绿色低碳攻势,加大清洁能源项目开发力度,助力建设富强优美活力博山的建议的答复
博山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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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李新斌
主办单位: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答复时间: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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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好绿色低碳攻势,加大清洁能源项目开发力度,助力建设富强优美活力博山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博山石马镇“碳中和”特色示范小镇:华能白杨河电厂的石马镇“碳中和”特色示范小镇项目立项备案后,2021年10月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对一般农田土地的农光互补项目暂停开工建设,因特色示范小镇项目部分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田土地,致使项目暂时无法开工建设,区发改局将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动向,待政策松动后,协调项目尽快实施。

二、关于整区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一是稳步有序推进光开发工作。4月2日召开整县制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对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进一步进行了安排部署。博山分布式光伏一期项目规划利用石马镇等镇办农村居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30兆瓦,预计9月份全面完成农村居民光伏30兆瓦装机容量。二期项目规划利用工商业企业厂房,党政机关建筑屋顶,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70兆瓦,预计项目8月份开工,10月份完成50兆瓦装机容量并投用发电。1—5月,博山区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1.743万千瓦。二是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严格落实市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的《转发省发改委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屋顶分布式开发建设环境的通知〉》精神,要求各镇(街道)严格按照《通知》中“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高度重视“光伏贷”项目存在的风险隐患,强化与金融单位会商研判,积极防控相关风险,维护广大农户切身利益。三是严格光伏开发办理程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省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安装有关要求的通知》并召开会议,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安装要求作出强调,不得将项目系统接入工程交由不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与项目单位(或个人用户)签订、项目立项备案时需提供承装单位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镇办审核项目协议内容意见书,切实维护项目单位和个人用户切身利益。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区发改局将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整区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政府主导、公司运作、政策支持、社会参与”的方式和“宜建尽建、就近并网”的原则,依托华能白杨河电厂驻地央企优势和经验开展深度合作,充分发挥专班作用,进一步协调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合理确定开发次序,有序推动光伏项目建设,共同打造国家级分布式项目示范区。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21日

 

 

(联系单位: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崔凯,联系电话:18265836007)

抄  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区政府办公室

建议:1.在博山区域内进行详尽的土地调研。结合已批准备案的项目,保留备案项目土地属性为一般农田,提供项目所需建设用地,加快推进项目落地投产,加速建设博山石马镇“碳中和”特色示范小镇,全力打造国内“碳中和”领先示范平台。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土地规划属性,将耕地、林地、建设用地等进行合并调整,分类分区,形成地类规模优势,有益于农业和工业的大型开发。2.全力推进整区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政府主导、公司运作、政策支持、社会参与”的方式和“宜建尽建、就近并网”的原则,依托华能白杨河电厂驻地央企优势和经验开展深度合作,充分发挥专班作用,进一步协调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合理确定开发次序,有序推动光伏项目建设,共同打造国家级分布式项目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