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关于整合土地资源推进绿色能源区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6725/2023-535876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05 发布机构: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整合土地资源推进绿色能源区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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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发改发〔2023〕23号           签发人:高峰

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132001号提案的答复

 

谭启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整合土地资源推进绿色能源区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针对提出的以下具体内容《建议:1.加快资源整合。对区内零散未利用土地进行科学合理的整合、置换,加大对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优化,鼓励投资主体优先使用荒山、荒滩、荒沟等未利用地资源进行绿色项目建设。2.强化规划管理。利用区县“一张图”规划,统一划分区域,落实用地指标,开展复合用地光伏项目开发,由投资主体参与竞配获取开发资源。3.加大政策扶持。华能白杨河电厂是我区纳税大户,为博山城区唯一供热单位,为我区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建议对该企业给予新能源配额指标,发挥央企技术、资金、信誉等优势,支持地区“3060”双碳目标实现》,根据我局职责现答复如下:

1.对于“加快资源整合。对区内零散未利用土地进行科学合理的整合、置换,加大对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优化,鼓励投资主体优先使用荒山、荒滩、荒沟等未利用地资源进行绿色项目建设”问题。由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负责。

2.对于“强化规划管理。利用区县“一张图”规划,统一划分区域,落实用地指标,开展复合用地光伏项目开发,由投资主体参与竞配获取开发资源”问题。2023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文件,鼓励各地要认真做好绿色能源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优化大型光伏基地和光伏发电项目空间布局。在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将其列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合理安排光伏项目新增用地规模、布局和开发建设时序。在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规则的前提下,相关项目经可行性论证后可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作为审批光伏项目新增用地用林用草的规划依据。经与区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对接,我区池上、博山、源泉、石马四镇已无林地和草地,只有园地84887亩,抛去“三区三线”内的园地,剩余66615亩,能作为农光互补可利用的估计只有30000亩,目前,自然资源局正在提供具体的每块园地的可利用情况,在此基础上,博山区编制能源专项规划,进入“一张图”,作为立项审批的依据。

3.对于“加大政策扶持。华能白杨河电厂是我区纳税大户,为博山城区唯一供热单位,为我区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建议对该企业给予新能源配额指标,发挥央企技术、资金、信誉等优势,支持地区“3060”双碳目标实现”问题。2021年9月华能白杨河电厂争取了博山区为676个全国整县制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县之一,并与区政府签订了整县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框架协议,区政府力推华能白杨河电厂进行开发整县制分布式光伏发电。《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文件明确要求:试点工作要严格落实“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工作要求。各试点地区要改善新能源开发建设营商环境,降低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非技术成本,减轻投资开发企业负担。试点过程中,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其他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对于试点过程中不执行国家政策、随意附加条件、变相增加企业开发建设成本的,将取消试点资格。全国由几个区县违背以上原则,受到国家能源局的通报,鉴于整县制光伏开发不像自然人光伏安装,属非保障性并网项目,白杨河电厂不能彻底使用国网变压器并要求不低于20%的储能,为此,翻倍提高了白杨河电厂的开发成本,其他光伏开发安装公司有成本低的优势,对白杨河电厂冲击很大,我们又不能违反政策予以行政干涉,开发前期,由于存在垄断嫌疑,市纪委找我们谈过话,不能搞垄断开发,并作出书面说明。

国家农光互补政策的进一步放开,有利于新能源的开发,我们积极为华能白杨河发电厂做好服务,把农光互补发电和电化学储能项目推向新的快速建设轨道。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5日

  

(联系单位: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王玉军,联系电话:13335235839)

抄  送: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