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印发《博山区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以评促转”行动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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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6725/2025-556372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3-13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博山区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以评促转”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3日
博山区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以评促转”行动方案
为全面激活区域发展潜能,推动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征程,营造让企业投资放心、创业安心、发展顺心的营商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充分迸发,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现就开展本年度“以评促转”行动,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四维驱动,助力陶琉猕猴桃产业蓬勃发展
加快推动陶琉产业、猕猴桃现代农业两大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以政务环境提质、市场环境增效、法治环境护航、要素环境赋能为着力点,实施四大专项行动11项改革举措。到2025年底,陶琉产业综合产值突破15亿元,猕猴桃产业综合产值突破5亿元。
(一)政务服务提质行动
1.组建产业服务专班。组建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组成的陶琉、猕猴桃产业工作专班,定期走访调研,全方位摸排解决企业发展难题,解决结果及时回复企业,形成问题发现、收集、研究、解决、反馈的完整工作闭环,同时针对企业存在的高频、共性问题,通过开展政策宣讲、技术培训等活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构建特色产业专属服务体系。紧紧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核心,着重从“一件事”和“增值服务”两个方面攻坚突破,专项打造陶琉产业、猕猴桃产业集成服务。线上将相关服务内容集成上码,供企业、群众扫码查询使用;线下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及相关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大厅)设置设立陶琉、猕猴桃产业服务专窗,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源泉镇、八陡镇、山头街道)
(二)市场环境优化行动
3.实施区域品牌提升计划。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博山琉璃”“博山陶瓷”“博山猕猴桃”地理标志品牌,提高陶琉、猕猴桃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融媒体中心)
4.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建立陶琉、猕猴桃产业中小企业培育库,针对入库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技术培训、市场开拓等全方位服务。实施“龙头企业”倍增计划,搭建产学研深度融合平台,助力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
5.完善产业创新生态。建立博山琉璃产业创新中心,推进智能设计系统、3D打印等设备应用,加大文创产品研发力度,提升产品附加值。建立猕猴桃产业“专家智库”,重点攻关保鲜储存、精深加工等关键技术。(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学技术局)
6.拓展市场渠道。建立“线上+线下”双轨体系,线下组织陶琉、猕猴桃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展销会、博览会,线上搭建电商销售平台,开展“直播带货+产地直发”活动,联合物流企业完善冷链配送,拓展国内外市场。(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三)法治环境护航行动
7.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请和规范使用,依法查处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定陶琉、猕猴桃产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手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治讲座,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营造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区法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创新监管服务模式。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透明度。加强对陶琉、猕猴桃产业市场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行陶琉新品“包容期”监管,对创新型产品给予6个月市场测试期。(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要素保障攻坚行动
9.破解土地制约瓶颈。合理规划土地利用,优先保障陶琉、猕猴桃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创新猕猴桃产业“点状供地”政策,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为产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土地要素支持。(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办公室)
10.强化金融支持创新。积极争取上级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发展,支持重点项目和龙头企业。推广供应链金融、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多元化新型融资模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博山监管支局)
11.建设人才集聚高地。实施陶琉人才引育工程,加强与大师工作室、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开展人才“共享”合作,鼓励企业之间共享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组建150人农业本土专业人才队伍,与西北农林、郑州果树所、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省农科院构建合作体系,力争落地1个实验基地、引进1-2个种植新品种。(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
二、以“有解思维”破局,探营商“微改革”新路径
聚焦“审批慢、兑现难、监管频”等症结,创新实施营商环境“微改革”,以“企业痛点热力图”动态捕捉需求,以问题解决的“确定性”应对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用制度创新的“微循环”激活发展动能,走出政务服务从“物理整合”到“化学反应”的进阶之路。
1.精简审批流程“微改革”。在重点商圈建设“小微市场主体服务中心”,为各类小微市场主体就近办事提供便利。推出“证后服务”改革,多方施策赋能特色产业强链发展。推出验资便利化服务、证照遗失及终止经营免费自主公告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免费验资、免费公告,推行“博惠办”一码通服务等举措,多措并举实现政务服务优化提升。(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政策兑现提速“微改革”。建立政策兑现“绿色通道”,解决企业对政策知晓度低、兑现难问题。设立政策兑现服务指导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政策解读和兑现指导。同时,依托“鲁惠通”平台,实现政策申报、审核、兑现全程线上办理,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惠企政策,确保政策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企业。(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
3.公平竞争维护“微改革”。提升市场竞争整体质量和水平,开展“守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市场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建立一体化协同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知识产权保护“微改革”。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快速受理、快速调查、快速处理。推进专利导航项目,提升服务重点企业创新发展综合效能。开展跨区域协同保护,构建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模式、侵权关联事案复合处理机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涉企执法规范“微改革”。拓展综合监管领域,推动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件事”落地实施。强化信用分级监管,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实行差异化的检查频次和抽查比例。全面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提醒函“两书同达”。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让各类市场主体在博山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6.人才引育“微改革”。持续擦亮“颜小青”人才工作品牌,建设一站式人才综合服务体。开展人才柔性引育工作,为企业和高校院所搭建产学研交流平台,缓解企业高层次人才需求,破解企业技术难题。以市级以上人才工程为重点,深化以才引才、全员荐才,精准储备一批海外人才、产业领军人才。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根据企业需求定向培养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科学技术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
7.金融服务优化“微改革”。实施金融“滴灌式”精准扶持行动,持续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个体工商户融资服务对接等活动,力争实现企业融资需求摸排全覆盖、无遗漏,动态建立全区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库。发布《2025年全区银行业务产品推介手册》,落实好一揽子金融增量政策和服务创新,用好无还本续贷、风险补偿等纾困政策。(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博山监管支局)
三、延伸营商触角,打响园区镇街特色品牌
以“放权赋能、数字转型、精准服务”为主线,推动政务服务向园区下沉、监管执法向柔性转变、社会治理向共治升级、公共服务向品质跃迁,构建“小事不出园区、难事不出镇街”的基层营商环境新格局。
(一)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畅通工程
1.升级打造园区服务中心。优化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中心”“产业全链条服务中心”和“陶琉文旅融合发展服务中心”,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向园区服务中心延伸;结合产业园区建设进度,按需打造园区企业服务中心,不断丰富“博惠办”一码通服务内容并在园区服务中心布设,企业扫码即可获取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网办辅导等,实现“园区事园区办”。(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健全完善高效便捷建设工程审批服务体系。聚焦建设工程关键手续办理,推行项目“分段施工、分期验收”“租赁土地办理工程手续”“转移预告登记即办施工许可”等改革,破解项目落地难题;聚焦投资项目全流程要素保障,推出立项方程式服务、“预审批”服务和“就简备案”等举措,保障项目早开工、早投产。(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构建高效便捷的园区帮代办服务体系。择优选取区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中心业务骨干及部门“跑手”,充实打造政务“园长园丁”队伍,充分发挥“园长”“园丁”在资源整合和配置中的关键作用,政务“园长”突出协调联动、政务“园丁”做好服务要素保障、“跑手”提供全流程帮办代办。通过常态化开展“常规业务+特色服务”培训,提升帮办代办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水平,为园区项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监管执法“柔性化”改革工程
4.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整合市场监管、环保、消防等领域执法事项,制定《园区联合检查清单》,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消防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社会治理“共治共享”提升工程
5.打造“助企纾困”共治平台。在镇街层面建立由企业代表、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组成的助企纾困工作队,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难题,形成“多方共商、分级响应、精准服务”的协同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实施“网格化+营商环境”行动。将营商环境服务纳入基层网格职责,每个网格配备1名“营商专员”,负责政策宣传、诉求收集;建立“网格问题直报”通道,对涉及多部门的问题,由镇街直接提请区级协调办理。(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快速响应机制。在园区、镇街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热线和线上平台,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对企业投诉举报事项,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7个工作日内办结或形成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公共服务“品质化”升级工程
8.建设“15分钟企业服务圈”。在园区布局“共享服务驿站”,集成法律咨询、金融对接、人才招聘等市场化服务;在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增设“企业服务专窗”,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涉外贸易等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创新“产业社区”综合配套。在新能源高端装备产业园、机电泵产业园、陶琉产业园等产业集聚区建设“产业社区”,配套人才公寓、职工食堂、技能培训中心;开设“企业服务会客厅”,定期举办产业链对接、技术路演活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