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博山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山区营商环境调研整改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6725/2023-542010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26 发布机构: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博山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山区营商环境调研整改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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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博山区营商环境调研整改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博营转办〔2023〕2号

 

博山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博山区营商环境调研整改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博山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发展和改革局代章)

                          2023年12月26日

 

博山区营商环境调研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有针对性提升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各重点领域改革的获得感和认可度。按照区政府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市场主体反馈问题为导向,牢树“服务企业贵在无事不扰、支持企业就要有求必应”的理念,充分运用政企沟通、服务企业专员等常态化工作机制,2024年3月底前,集中开展市场主体反馈突出问题整改提升行动和市场主体走访调研行动,着力优化政府服务政策措施,缓解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区、镇(街道)联动,各有侧重。区级层面发挥政策设计引领作用,重点负责市场主体反馈突出问题整改提升行动,对于企业反映的共性问题形成制度性成果,并指导镇(街道)推进落实。镇(街道)层面扛牢属地责任,重点负责市场主体走访调研行动,综合运用企业服务专员、企业家会客厅等方式,深入企业调研走访沟通交流,帮助企业解决一批难点堵点问题。

(二)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将市场主体反馈突出问题和诉求作为下一步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方向,围绕从企业开办到注销的全生命周期,在政策措施、服务流程、平台系统方面靶向整改,补齐补强短板弱项。

(三)坚持对标对表,守正创新。自觉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指标体系,借鉴营商环境评价标杆城市先进做法,坚持“拿来主义”与“自主创新”相结合,鼓励各镇(街道)、各部门积极开展原创性、差异化探索,推出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的“博山模式”和“博山品牌”。

三、市场主体反馈突出问题整改提升行动重点任务

行动起止时间为2023年12月下旬至2024年3月底,以承担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任务的区有关部门、单位为主责单位,聚焦市场主体在法治环境、生活环境、市场环境、政务环境、人文环境方面反馈的突出问题和诉求,从严从速开展整改,从实从效进行提升,形成“整改一批问题、攻坚一批项目、升级一批政策、宣展一批典型”行动闭环。

(一)整改一批市场主体反馈突出问题和诉求。区各主责单位要围绕法治环境、生活环境、市场环境、政务环境、人文环境方面5个重点领域和融资信贷、纳税、企业开办/变更/注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市场主体承担市场环境压力5个专业领域突出问题,市场主体在企业扶持政策、新型政商关系、融资信贷支持、清理拖欠账款4个方面的诉求进行整改。1月初,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会同区主责单位建立市场主体反馈突出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责任明确到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划定整改完成时限,定期调度推进落实。(责任单位: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攻坚一批营商环境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区各主责单位要重点围绕全区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进行再梳理,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实见效,让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夯牢全区营商环境的“基础桩”。(责任单位: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升级一批营商环境集成性政策。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以谋划2024年“一号改革工程”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为契机,对照上级部门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对标学习国内深圳、上海、苏州等先进地市典型做法,结合工作实际,再梳理一批企业有感、群众有利的改革举措,再重塑一批政务服务流程。2024年1月中上旬,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将集中调度,对于创新性强、代表性大、覆盖面广的改革举措将优先纳入2024年“一号改革工程”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责任单位: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宣展推广一批惠企便企的典型案例。2024年1月底前,围绕优化为企服务模式,各相关部门要提炼一批基层服务企业的典型做法,由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集中进行发布。2024年2月底前,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立足本职,总结提炼一批为企服务的典型案例,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报纸、广播电视等多渠道常态化宣展我区“一号改革工程”、营商环境“提效争先”成果成效,提高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改革的知晓度和认可度。要高度重视拖欠企业账款、不履行政府承诺等影响恶劣的网络信息线索,避免发生负面舆情。(责任单位: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市场主体走访调研行动重点任务

行动起止时间为2023年12月下旬至2024年2月底,其中,走访行动要于2024年1月底前结束,调研成果于2024年2月底前提交。以各镇(街道)为责任主体,走访活动以辖区内企业(从政务服务平台上办理过业务的企业、今年新登记及变更的企业、“四上企业”,下同)为走访对象,调研活动突出各重点领域营商环境改革促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走访破解实际问题和调研形成制度成果“两篇文章一起做”。

(一)健全企业为企服务网络。创新企业服务模式,结合全区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我区为企服务网络,实现对走访企业全覆盖。走访活动要坚持“无事不扰、随叫随到”的原则,灵活采取考察调研、现场办公、交流座谈、电话线上联络等多种方式开展,在全面了解企业问题诉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健全完善走访企业诉求闭环解决机制,建立辖区内走访企业台账,记录企业类型、规模、经营范围、企业联系人、走访干部、企业反映具体问题诉求等基本信息。对于企业反映的问题诉求要实行清单化管理,迅速及时回应并解决企业诉求。要善于以小见大,举一反三,认真分析,通过解决一个企业的问题,推动解决工作中面临的一些共性问题。同时,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区工信局等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建立走访企业政策“服务包”制度。提升政策服务企业精准性。各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在走访活动前,要结合我区惠企政策制定实施情况,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政策“服务包”制度,梳理我区在政务环境(线上线下办事效率及服务态度、政策兑现、诉求解决等)、市场环境(公平竞争、信用体系、政府采购、招投标、土地融资、用工、物流等)、法治环境(涉企执法、产权保护、司法维权、拖欠账款等)、生活环境(环境交通、医疗教育、文化养老等)、人文环境(新型政商关系、企业家社会地位、创业创新氛围等)方面出台的惠企政策,提炼在企业开办/变更/注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融资信贷、纳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关键环节上的典型案例。走访活动前要根据企业不同类型、经营范围、发展诉求、办理手续类型,帮助企业筛选适用的政策和案例,将各类服务企业的政策措施变成方便易用的“明白纸”,为走访企业送达“一企一策”专属“服务包”,通过为企业送政策、送案例、送服务,持续提振企业对营商环境的信心。(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调研形成营商环境促产业转型制度性成果。区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贴近企业项目一线、体制机制灵活的特点,以市场主体走访调研行动为契机,以本次走访调研收到企业反馈问题为导向,在我区近年探索“以评促转”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运用“有解思维”解码破题,重点围绕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定位好本地营商环境特色改革与本地主导产业发展、重大项目服务、招商引资、服务企业等方面的最佳结合点,自选题目,从“小切口”“微改革”入手,调研形成各有特色的制度性成果,为全市“以评促转”行动提供借鉴。(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突出问题整改提升行动和市场主体走访调研行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区、镇(街道)两级要强化协同联动,区级要做实服务企业专员工作,加强对镇(街道)的业务指导,支持各镇(街道)开展好走访调研行动。各镇(街道)要落实好属地责任,细化措施方法,做到走访调研企业全覆盖、不遗漏,深入推介政策落实,解决企业困难。

(二)注重工作实效。市场主体反馈突出问题整改提升行动

以区各部门形成长效制度性成果为衡量标准。市场主体走访调研行动以“企业实际问题诉求解决情况”“企业满意度情况”为衡量标准。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工作纪律,不给企业添麻烦、增负担,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三)强化督导考核。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统筹督促调度市场主体反馈突出问题整改提升行动、市场主体走访调研行动落实情况。参照市对区营商环境考核办法,将各重点指标、各镇(街道)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结果以及“12345”热线等渠道反映的企业诉求解决率、满意率等基础性指标纳入区对各部门、各镇(街道)营商环境考核范畴。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融媒体等宣传阵地作用,加大对企业高质量发展、企业家精神等宣传报道力度,对活动过程中的新做法、新成效、新经验、新典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跟踪报道,在全社会营造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