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政策解读:《关于繁荣发展夜间经济工作方案》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6725/2020-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21 发布机构: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政策解读:《关于繁荣发展夜间经济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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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了解起草背景
    去年以来,国内消费受居民人均纯收入下降的直接影响和中美贸易摩擦的间接影响呈现了比较明显的下滑趋势,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6.5%,比上年下降了0.8个百分点,直接影响全国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而今年上半年同比仅增长8.4%,比上年同期下降0.6个百分点。我市201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仅增长7.3%,分别低于全国、全省1.7和1.5个百分点,消费驱动力有所减弱,活跃度明显偏低,急需扩大消费领域、拓展消费空间、丰富消费新业态,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去年以来,国务院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的意见》,释放了进一步扩大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增长的的强烈信号。为适应稳增长、稳预期的经济运行需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一系列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果断提出要繁荣发展夜间经济的要求,市委江书记、市政府于市长对发展夜间经济给予了高度关注,分别做出了批示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的意见》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挖掘消费潜力繁荣发展夜间经济的实施意见》,繁荣发展我区夜间经济,挖掘消费潜力,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扩大消费供给,经区政府研究,现制定了该工作方案。

二、把握《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我区发展夜间经济的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的意见》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挖掘消费潜力繁荣发展夜间经济的实施意见》,把繁荣发展夜间经济作为我区丰富消费新业态、培育消费新热点、创造消费新体验、扩大消费新供给、增强消费新动力、拓展消费新空间的重要举措,大力开展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品牌培育工作,进一步活跃消费市场,不断满足人民多层次消费需求。

(二)把握繁荣发展夜间经济的基本原则
    按照有利于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有利于拉动居民消费、有利于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就业的原则,用合理延长夜间消费时间换取消费市场新空间,创新适合夜间消费经营模式和消费方式,优化夜间经济发展布局,营造更具活力的发展和消费环境,扩容提升消费有效供给,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三)明确我区夜间经济发展目标
    到2020年底,力争全区培育和建设5个左右,特点鲜明、配套完善、消费活跃的夜间经济区域,为充分释放市民消费潜力,拓展消费空间,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抓好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1.突出重点领域

(1)商业购物。充分依托商业中心区、商业综合体等集中购物区域,加快实体零售业创新转型,加快发展融合网上购物和线下体验于一体的新零售业态,适当延长营业时间,提升顾客购物便利性,创造消费新体验。引导企业在商品结构、服务内容、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目标客群等方面突出专业性和针对性,提升夜间消费水平和档次。

(2)特色餐饮。鼓励发展酒吧、茶餐厅、咖啡厅等高品位夜间休闲会馆,融入博山菜地方特色美食,形成以传统博山餐饮为主导,国内外餐饮品牌为补充的特色鲜明、风格迥异的餐饮格局。努力营造夜间餐饮休闲氛围,提升夜餐休闲品味和食品安全质量,推动夜间餐饮快速发展。

(3)文体娱乐。广泛开展文化惠民夜间消费活动,依托商业综合体、电影院、文化馆、书店、教育培训机构、健身俱乐部等文体娱乐休闲区域,重点推进文体娱乐领域的各类消费。鼓励各类文化娱乐、旅游休闲场所规范经营、特色发展,丰富活动内容、完善服务功能。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利用工会费等福利性资金为职工办理夜间运动健身消费卡,带动夜间运动健身服务消费。利用体育场馆、活动中心、社区健身广场、学校运动场等运动设施,鼓励发展灯光球场,促进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普及性广、市场空间大、适于夜间运动健身的服务项目或赛事项目,带动餐饮、购物等消费。

2.抓好重点区域

(1)商业购物集中区。利用特信商城、银座商城、易达广场、百姓商厦、百纳商场,清梅居、景德东、久久超市等集中购物点,引导商家结合各自经营特点和消费对象,不断调整经营结构、经营业态,完善购物功能,延长营业时间等,充分满足居民和游客的购物休闲需求,推动夜间购物休闲消费。

(2)特色餐饮消费区。以西冶街、白虎山路、珑山路东段、美食园、坤达国际公馆等商业街区及清梅居、聚乐村、翰林食府、江南人家、孝乡雅苑、海梦园、人立酒店等餐饮名店为重点,进一步提升“中国鲁菜发源地”、“中国鲁菜烹饪之乡”、“中国鲁菜名城”等品牌形象,通过优化运营结构,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经营层次,努力营造夜间餐饮休闲氛围,打造博山特色美食消费区,推动夜间特色美食消费。

(3)文体娱乐休闲区。依托博山陶琉博物馆、淄博人立琉璃艺术博物馆、陶琉大观园、西冶工坊等陶琉文化赏购体验地及禹王山居、三水源生态旅游度假区、五阳湖国家湿地公园、聂家峪、幽幽谷等文旅休闲地,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文化演出,举办音乐晚会、篝火晚会等,吸引年轻人夜间消费。鼓励各类教育综合体、教育培训机构、艺术培训机构、成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挖掘文化教育和人才市场设施资源,通过增强服务功能,完善设施配套,营造有品质、有特色、有亮点的消费环境,以夜间文化促进夜间经济发展。依托原山森林公园、博山公园、世纪广场、文姜广场、凤凰广场、工人文化宫等区域以及各类体育场馆、健身房、健身俱乐部等场所,不断丰富休闲健身等服务内容,规范管理,拓展夜间消费内涵,提高夜间经济增长点。

3.打造试点街区

(1)培育夜间经济试点街区。通过试点推进,各镇、街道积极培育申报布局合理、主业突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经营活跃的夜间经济特色示范街区,为符合条件的示范街区培育申报单位积极对上争取资金支持。

(2)培育夜间经济特色品牌。支持试点区域通过丰富街区服务功能、完善夜间经济配套设施、创新夜间经济经营模式等手段,培育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品牌,鼓励引导特色街区业户成立夜间经济发展联盟或协会,合力开展夜间经济特色街区主题活动品牌创建。对在全市、全省具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的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品牌或主题活动品牌,为品牌组织创建部门(单位)对上争取一定资金支持。

4.优化发展环境

(1)适度放宽管制限定,适当延长经营时间。

夜间18:30后,对列入试点的区域及认定的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在不影响交通和公共安全、不造成噪声污染扰民的前提下,在规定区域内开展各类合法的经营促销活动,规范摆摊设点,发展夜市。对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在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拓展服务内容,扩大服务消费。商家在确保用电安全的前提下,适当进行宣传、美化、亮化,以烘托营造夜间经济消费氛围。

积极引导试点街区和经认定的特色街区的各商家适当延长营业时间,春、夏、秋季夜间营业时间至少延长到23时。冬季夜间营业时间至少延长到22时。餐饮休闲街区的餐馆、酒吧、咖啡、休闲娱乐等企业的夜间营业时间可延长到24时,满足消费者对夜间消费不同时段的需求。

(2)完善配套交通设施,完善商户经营配套。

合理规划夜间公交线路,公安、交警等部门对列入试点的区域和特色街区,合理安排夜间停车泊位,保障夜间消费主体的交通出行便利。积极引导市民采取自行车、电动车、出租车等便捷的出行方式,减轻夜间通行和停车负担。

充分考虑夜间经济特点,完善水电气供给设施,经营者自行配备污水、垃圾收集设备,由区有关部门集中收运处置;涉及产生餐饮油烟的,须使用符合标准的炉具和油烟净化设施,确保相关经营活动规范有序、便民利民。

(五)落实四大方面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推进夜间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夜间经济各项工作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解决夜间经济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合力促进夜间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2.加强规范管理

区推进夜间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夜间经济试点区域或认定的夜间经济特色街区所在镇、街道的调度管理。对各试点区域或认定街区,要坚持行业管理与行政监管相结合,积极推进诚信建设,规范商户经营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夜间消费环境。区相关职能部门要牵头完善针对夜间经济的公共安全、食品安全、区容秩序、卫生、质检、消防等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切实提升对夜间经济发展的保障水平。

3.加强扶持引导

对繁荣我区夜间经济做出突出贡献的特色街区,积极帮助争取上级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对认定的夜间经济特色街区所在地政府和管理机构(单位)的奖励。区级设立200万元的夜间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对于符合我区奖补政策的商业综合体、百货超市、文化场馆、餐饮酒店、特色经营业户等,给予一定的补贴奖励。大力开展技能培训服务,针对商品营销技能、特色小吃制作技巧、经营关系沟通能力等方面进行专业培训,不断丰富城市夜间经营品类,给广大创业者提供更多的夜间创业机会,进一步提升全区夜间经济活力。

4.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夜间经济中涌现的新人、新事、新业态、新模式和创新工作成效进行重点宣传,引导市民培育健康向上的夜间消费习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促进夜间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此外为了推动夜间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工作方案》按照发展夜间经济涉及的相关部门职能,对各自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职责分工,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统筹推进,推动夜间经济健康、文明、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