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继续执行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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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6725/2025-555715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2-01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关于继续执行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
区殡仪馆:
为保持我区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政策的延续性,经研究,决定继续执行《关于明确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政策(试行)的通知》(博发改发〔2024〕19号),本通知自2025年12月9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附件:关于明确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政策(试行)的通知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博山区财政局
博山区民政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