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博山区财政局 关于明确博山区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通知 | ||
---|---|---|---|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6725/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9-30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博山区财政局
关于明确博山区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通知
博发改发〔2021〕32号
博山区老年大学 :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山东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274号)精神,为保障我区老年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对博山区老年大学学费标准明确如下:
一、保健、国画、书法、文学、声乐、外语、摄影、戏曲、舞蹈、生活等10类专业每生每学期150元;表演专业每生每学期200元;计算机专业每生每学期240元;器乐专业(电子琴、古筝、手风琴)每生每学期260元;钢琴等特殊专业每生每学期500元。上述标准为线下教学及线上直播平台教学的最高学费标准。学校可根据不同专业类别、培养层次等情况,在上述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学费标准。
二、老年大学按学期授课,各专业每周授课一次2个课时,每学期15周30课时。
三、老年大学学费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使用省财政厅 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电子),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与财政票据信息管理系统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上述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博山区财政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