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年终述法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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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6725/2021-520932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12-16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
根据中共博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山东省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的通知》(博法委〔2021〕5号)的要求,现将2021年依法治区工作以领导干部述法形式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法治理论和法律知识,推进重大事项依法决策、科学立法、依法行政,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公正司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个人守法。
二、具体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本人担任局依法治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干部职工会贯彻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和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主持全体人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有关规定,研究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等。发挥局党委在推进我区法治建设中的统筹、协调和领导核心作用,局党委研究了聘请法律顾问以及局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等。依法治县(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
(二)带头学法治理论和法律知识。主持党委会学习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带头并督促全局人员参加区普法办组织的普法考试。
(三)推动完善内部监督。严格督促领导班子、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情况。推行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情况考查制度,从思想教育入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强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乃至局其他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并严把责任落实,完善监督制度,采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以防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三、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积极推进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忙于业务,对法治政府建设和法律专业知识学习欠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还不够平衡。二是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和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上还不够完善。
四、下步工作措施
我们将会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全面推进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我单位年终述法工作。制定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使年终述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公示、听证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意见表达和诉求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