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关于公布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的公告(2023)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6725/2023-540865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01 发布机构: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公布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的公告(2023)

发布日期: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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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327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博山区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以下简称《项目目录》)予以调整公布。

《项目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实施收费前,应当按规定向社会进行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博山区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121

 

 

附件

博山区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

行业主

管部门

收费

单位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注

住建执法系统

公共停车场

停车服务费

/车·次

四小时内小车3

四小时内大车4

博发改发〔2021〕44号

 

水利系统

自来水公司

 

居民生活用水

/立方米

3.55

博发改发〔2021〕43号

 

工商业用水

/立方米

4.55

行政事业用水

/立方米

4.40

特殊经营用水

/立方米

8.30

水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

/立方米

1

 

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

/立方米

1.4

行业主

管部门

收费

单位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注

住建系统

供热保障服务中心

居民取暖费

/平方米

套内面积

21.5

博政办字〔2021〕65号

 

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社区居(村)委会供暖价格

/平方米

建筑面积

20.2

 

非居民取暖费

/平方米

建筑面积

35

 

执法系统

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居民垃圾处理费

/户·月

6

博发改发〔20239

 

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

/户·月

4

 

机关事业单位

/人·月

3

 

物业管理单位

住宅物业管理费

/平方米·月

按星级管理确定收费标准

博发改发〔2023〕1号

 

备注:目录清单中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正式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