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6725/2025-552592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13 发布机构: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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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领域 联合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
时间
检查
方式
组织
层级
检查部门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实施
层级
抽查内容
1 粮食购销检查 1.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夏秋粮收购监督检查)
2.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督检查(夏秋粮收购监督检查)
粮食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频次 7月-11月 现场检查 区级 发起 粮食和储备部门 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 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 区级 粮食收购企业备案情况;粮食收购者执行质量标准情况;粮食收购者支付售粮款情况;粮食经营者建立台账和报送统计数据情况;陈粮出库进行质量鉴定情况;粮食经营者使用仓储设施、运输工具情况;其他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督检查 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督检查 区级 粮食收购企业遵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法律法规情况;粮食收购企业备案情况情况;粮食收购企业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情况;粮食收购企业开展粮食收购政策宣传、验质检斤、粮款支付、报送收购进度等工作情况;政策性粮食收购主体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等粮食收购政策情况;承储企业在粮食销售出库过程中是否掺杂使假;承储企业是否向买方额外索要收取其他费用问题;承储企业是否不按照交易细则和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及时交割;承储企业是否设置障碍或以各种借口拖延阻挠出库等;买方企业是否执行政策规定、交易规则,是否违背诚信、歪曲事实导致出库纠纷及违约、毁约等;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配合 市场监管部门 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对粮食经营者价格活动的监督检查 区级 检查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不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的监督检查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的监督检查(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监督管理) 区级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进行备案和申请周期检定情况;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申请强制检定、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情况;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2 粮食库存检查 1.地方储备粮监督检查
2.粮食库存检查
粮食承储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频次 7月-11月 现场检查 区级 发起 粮食和储备部门 地方储备粮监督检查 地方储备粮监督检查 区级 执行地方储备粮收购、轮换、销售、动用计划情况;地方储备粮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地方储备粮库存质量安全;地方储备粮储存安全情况;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仓库条件情况;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粮食库存检查 粮食库存检查 区级 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结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点检查地方储备粮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企业安全储粮等情况;企业仓储管理等情况;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配合 市场监管部门 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对粮食经营者价格活动的监督检查 区级 检查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不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的监督检查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的监督检查(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监督管理) 区级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进行备案和申请周期检定情况;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申请强制检定、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情况;其他依法抽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