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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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4-22 发布机构: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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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博山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知要求,为着力提升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依据《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制定了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对我局双随机抽查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检验行政执法队伍水平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提高执法效率,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有效发挥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实现执法检查和行政管理的相结合的工作模式,行政执法机构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打击能源利用、粮食储备、企业项目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合理、节约使用能源。依法依规生产。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双随机”事项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参照《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清单内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

(二)建立执法人员和用能单位名录库。根据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和实际工作情况,依据本局执法人员和本地重点用能企业名单,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用能单位名录库。

(三)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通过《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平台》,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诚信名录“黑名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重点抽查。

(四)确定随机抽查日期和企业信用等级。抽查日期为2022年1月到2022年12月,按企业不同信用风险等级进行不同比例的抽查。

(五)明确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对粮食收购检查开展随机抽查比例为已成立正常运营的企业的15%,频次为每年一次。

对粮食库存检查开展随机抽查比例为已成立正常运营的企业的15%,频次为每年一次。

对企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开展随机抽查比例为2021年以来新上项目的企业的15%,频次为每年一次。

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开展随机抽查比例为2021年以来新上项目的企业的15%,频次为每年一次。

(六)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分别对相对人进行以下处置: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依法予以处罚;依法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对情节严重的行政机关有关责任人将移交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实施计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监管工作逐步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分工。重点根据我局责任清单中规定的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和制度,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落实经办人员,进一步发挥整体合力,切实有效保障事中事后监管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三)强化协调配合。重点明确事中事后监管事项的操作细则,制定统一规范的监管审批流程,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将我局在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形成的信息数据录入到信息共享平台,为后续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信息服务。

(四)严格抽查纪律。在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违纪的,依纪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