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机构职能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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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1-518979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0-25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机构名称 |
博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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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办公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54号 |
邮政编码 |
25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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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4182657 |
传真号码 |
0533-4182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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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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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bsqfgj@zb.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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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8:30-12:00 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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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职能 |
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拟订全区房地产业、物业服务业以及住房保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承担全区房地产业、物业服务业改革发展的支持保障工作,配合落实全区房地产业、物业服务业以及住房保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三)承担全区直管公房的政策落实、分配、运营管理、维修养护工作。负责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工作。 (四)承担博山琉璃园建筑工程及配套工程安居小区的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落实的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全区城镇住房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区级投资城镇保障性住房的筹集、分配和运营服务工作。 (六)参与全区人才安居住房的落实工作,承担区级投资人才安居住房的筹集、分配和运营服务工作。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全区房改政策的落实工作。 (七)承担房地产开发预售资金监管、现房销售备案、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的保障服务工作。承担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工作。 (八)承担物业服务业改革发展、信用管理系统建设、物业服务企业以及人员信用评价的保障服务工作。承担物业行业管理的保障服务工作。承担物业服务项目专项检查的保障服务工作。承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工作。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 (九)承担职责范围内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承担房地产项目建设方案备案、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项目手册备案工作。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商品房售后服务机构设立及运行的指导服务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房地产领域信访投诉的保障服务工作、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协调工作、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相关工作。承担与市开发协会相关的企业服务工作。 (十)承担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保障服务工作。 (十一)完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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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成员及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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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范彬 |
职务 |
党总支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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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分工 |
主持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分工负责财务工作,分管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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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孙继林 |
职务 |
党总支委员、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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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分工 |
分工负责党务、纪检监察、住房保障、直管公房、房改、办公室、政工、工会、妇联、老干部、宣传、政务公开、联系改制企业等工作。分管住房保障科、房管所、办公室、政工科,协助分管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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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滕继勇 |
职务 |
党总支委员、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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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分工 |
分工负责物业管理、房产市场管理、行政许可、信访稳定、安全管理、琉璃园工程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分管物业管理科、市场管理科、行政许可科、琉璃园办公室、信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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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陈维刚 |
职务 |
副科级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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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分工 |
分工负责三供一业、扶贫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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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及职责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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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承担本单位文电、会务、督办、信息、机要、保密、档案、接待、应急、值班、安全保卫、对外联络和后勤服务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本单位政务公开、史志年鉴、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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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科 |
承担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承担本单位机构编制、岗位设置、人事劳资、社会保障、绩效考核、精神文明建设、结对帮扶、意识形态等工作。协助党组做好职责权限范围内干部的调整和管理工作,承办单位干部出国(境)政审。承担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以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承担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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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 |
承担本单位年度预决算的编报和公开相关工作。承担本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本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承担本单位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承担本单位财务日常收支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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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住房保障科 |
承担全区城镇保障住房的政策、计划落实和资金分配的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全区保障性住房的筹集、分配和相关运营管理工作。承担全区保障性住房房源公示,认购宣传发动、资格审核、公示、摇号、轮候、选房、交房等工作。承担全区保障性住房保障家庭的资格申请复核和退出工作。承担对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家庭、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家庭的动态核查工作。承担全区住房保障的信息收集、整理、发布、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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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住房保障和房改服务科 |
承担全区人才安居住房政策、计划落实和资金分配的保障服务工作。参与全区人才安居住房政策、计划实施的监督工作。承担全区人才安居住房房源的筹集、分配以及相关运营管理工作。承担对人才安居住房的使用情况以及享受保障人员的动态核查工作。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全区房改政策的落实工作。承担区级企事业单位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出售和产权过渡的保障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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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保障科 |
配合落实物业服务业发展政策、规划、规章制度。承担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物业服务项目专项检查的辅助工作。承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宣传工作。承担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保障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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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科 |
承担房地产项目的现房销售备案、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预售资金监管、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承担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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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科 |
承担全区直管公房的政策落实、分配、运营管理、维修养护工作。代管部分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及维修养护工作。承担全区部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运营及维修养护工作。承担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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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园管理办公室 |
承担博山琉璃园建筑工程及配套工程安居小区的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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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科 |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信访机关交办的信访案件,积极疏导并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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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科 |
承担职责范围内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备案、转让合同备案、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核验的保障服务工作,承担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监管合同书签订工作。承担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信息公示情况的落实工作。承担房地产业统计服务和运行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管理的保障服务工作。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商品房售后服务机构设立及运行的指导服务工作。承担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协调工作。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工业化和“四新”技术有关要求落实工作。承担住宅“四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国家、省级示范项目和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的推荐申报工作。参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评价和综合业绩考核工作。参与年度先进开发企业和优秀信息员评选活动。承担向市开发协会报送项目电子地图资料工作。承担向市开发协会理事会推荐候选单位工作。承担年度诚信企业推荐上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