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博山区2025年度第一批产权型人才公寓选房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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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5-552659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6-20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博山区2025年度第一批公开分配产权型人才公寓报名审核工作经联合复审,已于2025年6月12日--6月18日将最终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及评分排序情况予以公示,根据人才公寓分配工作的相关规定,将按照本次公布的合格人员评分排序情况组织选房,现将选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
二、选房地点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会议室(博山区中心路54号)。
三、参加选房人员
经审核合格综合评分排序的1-40号申请人员家庭(每个家庭最多2人),凭身份证入场参加选房。因故不能参加选房的申请人,可委托相关人员持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书(附件)参加选房。
四、选房程序
(一)申请人选房。选房开始,申请人带身份证、《商品房认购书》填写房源信息并签字确认,选房成功的申请人签订《人才公寓配售确认书》。选房结束时,申请人未到场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顺序视为无效,后续家庭依序递补选房。
(二)所有选房家庭只有一次选房机会,选房人填写《选房确认单》后,不可更改所选房源。因楼层、户型等原因放弃的,两年内不再受理其人才公寓申请。
(三)手续办理。选定房源的申请人,选房公示结束后领取《博山区人才房票凭证》,在有效期内持《人才公寓配售确认书》、《博山区人才房票凭证(正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附件:授权委托书.doc
博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