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博山区2025年度租赁型人才公寓选房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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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5-552659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6-20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为做好博山区2025年度租赁型人才公寓房源分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下午2:00。
二、选房地点
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会议室(博山区中心路54号)。
三、配租房源此次计划分配14套,其中:如园2套、鼓浪屿东苑12套(含自2025年4月28日公示后新增腾退房源1套,详情见附件1)。
四、现场选房人员根据现有房源情况,按照计分排序顺序依次选房,申请人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采取2户合租的方式进行租赁登记(排名靠前的优先登记,排名靠后的按照计分顺序依次登记)。现场选房时,原则上须由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选房,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他人选房,但被委托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委托人(申请人)填写的委托授权书原件(详情见附件2)。
五、选房规则
(一)选房家庭要严格按照综合计分排序确定的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本公示分数相同的,现场选房时另行抽签排序),任何家庭不得提前或插队选房。
(二)选房时连续三次呼叫选房家庭选房顺序号及姓名未应答的,视同该选房家庭未到场,由下一序号家庭递补,同时将该家庭列在该批次选房家庭末位进行选房,选房截止时仍未到场的,视同放弃选房。
(三)所有选房家庭只有一次选房机会,每户选房时间不超过3分钟。选房超时或选房后未填写《选房确认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后续家庭依次递补选房。
(四)选房人填写《选房确认单》后,不可更改所选房源。因楼层、户型等原因放弃的,两年内不再受理其人才公寓申请。
(五)选房结束后,因房源数量有限未选房的家庭,按照计分顺序进行轮候,后续新增腾退房源依序通知选房。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选房家庭代表请于开始选房时间15分钟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签到(非本人选房的,还须携带《委托授权书》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未签到的不能进入选房现场。
(二)选房时,一户选房家庭最多允许两人进入选房现场。选房期间请自觉遵守会场纪律,禁止大声喧哗或随意进出,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保障选房顺利进行。
(三)由于现场选房时间有限,请各选房家庭事前详细了解房源情况,做好选房预案,选房时带好纸和笔。其他不明之处,可咨询博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电话:2348975。
附件:
博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