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标题: 博山区地方金融监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MB28620183/2019-502349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2-21 发布机构: 博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博山区地方金融监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21
  • 字号:
  • |
  • 打印

2018年,区金融办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指定综合科1名同志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求职能科室主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及时向综合科提供需要公开的文件资料。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全面,准确翔实。二是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为有效提高政务信息的发布质量,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明显提高。三是充实完善了《博山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博山区金融办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博山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度,严格按照《条例》、《办法》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办机关公开栏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了《博山区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流程、咨询电话、表格下载等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

四、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办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保密审查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任何失误泄密情况。

六、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接到过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下一步,我办将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方式更加多样、便捷,方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