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标题: 关于深化“银税互动”促进全市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04MB28620183/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09 发布机构: 博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深化“银税互动”促进全市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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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税互动贷款发放对象

税务部门推送纳税信用A-D级企业名单、注册地址、经营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信息以及列入失信黑名单的纳税人名单。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已有纳税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纳税信用级别不低于B级的小微企业发放银税互动贷款。              

二、引导银行加大银税合作信贷支持力度

一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接入银税服务平台等方式,积极参与银税互动合作;根据企业经营特点和实际需求,研究推出银税合作专项信贷产品。二是提高授信审批效率。对符合授信条件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开通绿色审批通道,确保应贷尽贷、应贷快贷;对生产经营正常但暂时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用足用好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循环贷款等政策,继续给予融资支持。在材料齐全情况下原则上5个工作日以内办完。

三、强化融资担保服务

符合融资担保条件的,融资担保公司可以企业近2年年平均纳税额的1—5倍核定担保额度。对于单户小微企业贷款1000万元以下的,年化担保费率2%(含)以下的“银税互动”担保业务,按照规定给予降费奖补和代偿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