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标题: 博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MB28620183/2024-542416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15 发布机构: 博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博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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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博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博山区中心路67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80579;邮箱:bsqjr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博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博山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地方金融监管工作要点和社会关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聚焦创新主体关切、强化监督保障,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发布信息26条,公示信息的类别包括部门动态、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政府工作报告、行政执法公示、建议提案办理等栏目。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各科室人员结构和职能分工,更新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及责任分工,科室划分更加合理高效。

4.平台建设方面。为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利用效率,博山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针对非法集资跨省案件受害群体分布广,登记难的情况,将各省发来的非法集资案件协助登记参与人信息重新进行编辑排版,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发布各类非法集资案件网络登记指南,保护受害群体的合法利益,进一步协助案件侦破。

5.监督保障方面。博山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共召开两次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会议,主要负责人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并作出批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管理体系完善,监督保障到位。本年度共召开两次政务公开培训会议,明确责任标准及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信息发布质量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公开时错过最佳发布时间,导致内容发布后利用价值不高,未能保证最早让尽可能多的人了解相关信息。公开内容多为单一的文字形式,缺少直观性强的图片及视频信息,文件解读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文字占比过多,解读分解不够透彻易懂。

二是对日常工作信息研判少,错失信息宣传发布时机。信息发布局限于原有的模式和内容,模板化的添加,缺少与金融工作实际相结合的创新,对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有价值的信息没能很好的研判发掘、及时发布。

三是政务公开培训活动形式单一,学习效果难以达成。培训学习多局限于集体会议的形式,会后每个人的学习情况难以掌握,同时,学习内容与日常工作难以结合利用,成效不佳,政务公开工作难以在全局开展推进。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细化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分工。确定了责任科室及分管责任人,以工作台账的形式分配到每个责任科室,由具体责任人负责做好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工作,并按照台账要求按时上传发布,保证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发布质量。

二是信息发布充分结合金融监管工作实际。加大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信息的发布频率。本年度共发布跨省非法集资案件协助登记信息1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信息2条,在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提高了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加强培训学习。积极与上级进行业务沟通,了解相关金融政策的最新信息,并及时做好本级层面的解读和发布。培训学习加入现场考试的形式,对培训学习效果进行了检查和反馈,提高了各科室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依法依规公开,提高公开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3年度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度共收到并处理人大代表建议0条,政协提案5项,均在博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3.《2023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全面落实《2023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要求和指示,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议事议程,一把手亲自抓,明确工作机制,配齐工作队伍,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工作。

 

 

         博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