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静、张建光等十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基层卫生院资金拨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体基层卫生院职工纳入乡镇补贴范围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及区委2014年第45次常委会议确定:城市建成区外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从到乡镇的第3年起,按月增发津贴补贴。白塔卫生院、北博山卫生院、南博山卫生院、八陡卫生院、石马卫生院、源泉卫生院、岳庄卫生院、池上卫生院已纳入乡镇补贴发放范畴。因开发区卫生院、山头卫生院、夏家庄卫生区位于城市建成区内,故不享受乡镇补贴。
二、及时拨付卫生院人员扣发的绩效考核等款项
受新冠疫情及减税降费政策影响,我区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经与卫健部门充分对接,下一步我们将努力挖潜增收,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拨付卫生院各项未到位资金。
博山区财政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