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昶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预防民间非法集资融资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群众法制观念欠缺确实是非法集资风险形成原因之一。从近段时间我区办理的非法集资案件来看,非法集资活动通常以合法形式为掩护,打着投资、生产、经营等幌子,使得普通群众不易分辨而受骗。有的群众虽有疑虑,但因对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损失自负、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的处置原则不清楚,认为参与人数越多,集资规模越大,一旦出了问题政府会想办法解决,心存侥幸心理致使上当受骗。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提高社会公众金融法律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努力营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浓厚社会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态势,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建专班,开展会商研判。非法集资是涉众型经济犯罪,影响社会大局平安稳定,今年以来,区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与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单位成立了全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防控工作专班,适时对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和相关案件开展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截至目前,共开展会商研判8次,核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3条,区公安分局已对其立案侦查。
二、严打击,震慑违法犯罪。广泛开展涉嫌非法集资经营活动排查及“扫楼清街”等活动,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加大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共侦办此类案件3起,积极做好追赃挽损和投资受损人员稳控工作,尽最大限度保护投资参与人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广宣传,营造防非氛围。今年以来,我局以6.15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向社会公众系统介绍非法集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非法集资识别能力。以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等形式,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牢记“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谎言。重点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政府不买单”,消除群众对政策措施的误解误读和不当期盼。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继续对我区金融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博山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