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财政局
标题: 关于对《关于博山区以技改投资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情况的建议》区政协第132830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11370304004313792B/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19 发布机构: 博山区财政局

关于对《关于博山区以技改投资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情况的建议》区政协第13283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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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132830号提案的答复

 

郑良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博山区以技改投资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情况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实施传统技术改造是推进工业强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按照中央、省、市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与其他部门、单位密切配合,确保工作扎实稳步地推进。

一、加强对制造业项目服务支持。积极推进与市鑫润融资担保公司合作,开展担保分险合作业务,为我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支持,切实解决我区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技改专项贷”和“春风齐鑫贷”等政策宣传,提高“技改专项贷”和“春风齐鑫贷”知晓率,争取市级资金直接支持我区企业。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博山区关于推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及时主动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好相关支持政策,助力我区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配合上报技改补助项目。配合区工信局推荐申报淄博市2022年企业技术改造设备(软件)购置补助,发挥财政职能,对申报项目相关情况进行审核,与区工信局联合上报推荐项目,共推荐申请淄博市2022年企业技术改造设备(软件)购置补助项目60个。

三、积极对上争取资金支持我区企业发展。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技改设备补助资金、工业转型发展资金、外经贸发展资金等上级专款的争取工作,履行好财政职能。2022年至今,我区共收到上级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48.38万元,其中:中央级资金366.98万元,省级资金681.4万元。补助资金主要为工业转型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军民融合发展资金、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等。

四、积极兑付有关补助政策。2022年至今,共拨付涉企专款448.12万元,其中,中央中小企业发展资金200万元,省级工业转型发展专项资金89.8万元,清洁煤炭推广使用奖补资金25万元,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示范推广补贴5万元,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28.32万元。

五、切实强化培植财源。继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让更多的政策和资金落户博山。健全完善财政当前支持企业政策措施,巩固老财源,培植地方特色产业,推动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继续实施招商引资政策,积极引入新兴产业,着力建设新财源。持续发挥减税降费政策对企业的减负效应,涵养后续财源,抓住市委、市政府支持博山高质量发展十四条措施的契机,加快博山产业发展,夯实增收基础,提高自身造血功能。

六、切实增加可用财力。坚决压一般、保重点,做好节支文章。加强源头管控,新上项目必须进行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对超出财政可承受能力、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融资平衡方案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加大土地收储、出让力度,全力做好土地资源运营工作,做活土地文章。积极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切实增加可用财力。增强收入征管,提高收入质量。完善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推行以大数据为依托的综合治税模式,构建财税牵头、部门协税护税的工作格局。重点推进房地产行业税收治理,抓好税源管控。在应税面积核查的基础上,通过数据比对,实现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