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对《关于规范代理记账行业的几点建议》131813号政协提案回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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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313792B/2022-5323054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2-06-30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财政局 |
对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131813号提案的答复
李煜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代理记账行业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对“加强代理记账行业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政府监管,规范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建议:区财政部门一直严格按照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省市财政部门的要求,严格控制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设立资格的审查,杜绝无资格机构的开立。在监管方面对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建立了档案库,每年开展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并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每年随机检查的比例达到8%(市局要求检查比例比低于5%),规范了代理记账机构和人员的执业行。
二、关于“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的建议: 区财政部门一直重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门开设网站(网址http://www.chinaacc.com)对全区会计人员进行网上培训,保证了会计工作质量,下一步,我们将针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特点,增设行业业务培训课程,提高会计队伍的道德、业务和整体素质,使之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要求。
博山区财政局
2022年6月15日
附件2
对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131813号提案的答复
李煜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代理记账行业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对“培育良好的市场氛围”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区政府加强行业扶持力度”建议:一是省、市财政部门尚未出台对处于起步阶段的中介机构适当给予财税方面的优惠政策,二是我区属于财政困难区,财政收入只能维持正常的运转,近期内不能出台对创业初期的民营小企业,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财政出资为其购买代理记账服务的政策。
二、关于“进一步拓展代理记账机构服务范围与提升服务质量”的建议:代理记账机构的服务范围必须符合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政策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可根据自身实力,吸引优秀高质会计人才,成立会计师事务所,帮助企业在资金管理、税务筹划、内部审计、财税咨询等方面服务。
博山区财政局
2022年6月15日
(联系单位:博山区财政局,联系人:李志泉,联系电话:4180297)
抄 送: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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