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财政局
标题: 财政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索引号: 11370304004313792B/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3-26 发布机构: 博山区财政局

财政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发布日期: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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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财政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过程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责任科室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1 决策
公开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本部门印发的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2 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3 重大决策预公开 事项目录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涉及科室
4 意见征集 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5 意见反馈 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
6 部门会议   本单位召开重要会议安排部署区重点任务工作等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务院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发〔2018〕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鲁政发〔2018〕5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7 执行公开 公共资源配置 政府采购 国家、省和市发布的采购政策;本级政府部门发布的采购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采购必须实行公开招标的数额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财政综合服务中心
8 三大攻坚战 精准扶贫 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年度计划、精准扶贫贷款、县域结对帮扶资金。 《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资金分配结果确定后7日内 农业农村科
9 结果
公开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   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改革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和规划计划的任务分解、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及年度重点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或按月(季度)取得的成效、落实情况通报和后续举措等信息。公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等信息。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涉及科室
10 督查督办及问责情况   发布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督查督办情况;区政府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 涉及科室
11 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   对重大决策执行后的效果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收集、分析和评估相关资料,客观全面地作出跟踪反馈评估报告信息,包括跟踪反馈、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实施绩效、制度设计等跟踪反馈、评估内容分析;跟踪反馈、评估结论及建议等信息。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涉及科室
12 建议提案办理 办理制度和总体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责任分解、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年度报告、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年度通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涉及科室
13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14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涉及科室
15 管理
公开
机构职能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 本单位机构职能信息(包括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单位职责,领导姓名及分工,内设机构职责及联系方式,所属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一次性公开并动态调整 办公室
16 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本单位职责任务清单。
17 权责清单 本单位权责清单。 税政法规科
18 财政资金 年度财政预决算 本年度区政府预算报告、报表及说明;上年度区政府决算报告、报表及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预算科
本部门本年度预算、报表及说明。上年度决算、报表。集中展示。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财务科
19 “三公”经费情况 本年度区政府“三公”经费预算及说明,上年度区政府“三公”经费决算及说明。 财务科
本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报告。 财务科
20 财政收支 月度财政收支信息 国库科
21 政府债务 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以及本级政府债务的规模、种类、利率、期限、还本付息、用途等内容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 及时公开 预算科
22 行政执法 事前公开 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公开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等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国办发〔2018〕118号) 及时公开并根据情况变化动态调整 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科室
23 事后公开 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4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本部门、单位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单位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25 服务
公开
减税降费   小微企业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减半征收所得税、降低增值税率及社保费率等系列政策及落实情况;降低物流、供电、过路过桥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及落实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6〕44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税政法规科
26 政策解读 负责人解读 本部门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发表署名文章或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涉及科室
27 部门和专家解读 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文件的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鼓励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提升解读效果。
28 互动回应 在收集分析研判舆情的基础上,针对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群众投诉咨询问题的互动回应、回复处理内容;留言办理结果;信件办理结果。
29 公共服务清单   公开公共服务目录清单,包括提供所有服务事项的名称、内容、办理主体,行使依据,期限,监督渠道等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 及时公开 税政法规科
30 政务服务   公开办事指南及流程、公共服务事项办件结果、企业及个人全生命周期事项办理指南、流程、过程结果查询等信息。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   办公室
31 国资国企   按月公开县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公开县属企业经营情况、业绩考核结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县属企业改革重组结果,县属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县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定期公示“僵尸”企业处置和亏损企业治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资产管理科
32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本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 办公室
33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办公室
34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基层政务公开基本目录 办公室
35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 办公室
36 26个试点领域目录   国务院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办公室
37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法规政策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