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财政局
标题: 淄博市博山区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004313792B/2025-556074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2-31 发布机构: 博山区财政局

淄博市博山区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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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博山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财政局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为推动财政工作健康平稳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践行程序法治,规范权力运行。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部署要求,充分利用好“鲁执法”平台,全方位规范涉企检查行为。

(二)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定期公布《博山区执行的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博山区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博山区执行的全国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博山区执行的全国性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博山区执行的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等文件,杜绝了违规收费、乱收费等问题发生。向全社会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减税降费、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回应社会关切。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促进统一大市场建设。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办法》,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出台,严格按照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要求进行审查,不断提升合法性审查质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制度约束,在政府采购等方面持续配合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推动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四)持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细化岗位责任分工、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精准梳理各类财政业务风险点,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构建科学的制衡机制,通过岗位分离、交叉监督等方式,形成权责对等、相互制约的内控格局。同步优化考评机制,区分预算业务类与非预算业务类科室特点,依据5项考评要点,采用“两轮自查自纠+年末综合评分”模式,常态化开展全区财政系统内控专项检查,为业务稳健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五)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筑牢全民“防非”防线。印发《博山区防范和处置涉众非法金融风险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镇街、金融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全面推进非法金融活动全链条治理。将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区分苗头型、成长型、高危型、立案型等类别,确定风险性质,划分风险等级,建立管理台账,明确处置思路,稳妥推进重点案件处置。进一步充实打非专业力量,全面推进非法金融活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指导辖区十个镇(街道)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及时研判本地区非法集资风险形势,推动辖区内重大案件、重大风险有序处置,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非工作格局。持续开展全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启动月调度工作,安排各部门单位围绕风险排查、宣传教育和线索核查等各方面展开防控工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政治站位。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总体计划,与财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共推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5年党组中心组和党小组学习内容,5月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7月学习了《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采取多种方式落实《淄博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2月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6月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组班子成员开展述职工作时纳入述法内容,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

(二)深化法治教育,锻造过硬队伍。充分利用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云平台、灯塔在线、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等对在职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知识、法律法规、专业技能培训,提升了整体法治素养。全体人员均通过2025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我局目前持有执法证人员39人,占总人数的63.93%,政府采购事务科、财政监督办公室、综合科、工贸金融科等具有行政执法职能岗位的科室人员均具备执法证。

(三)完善涉法工作审核体系,规范财政法治建设。2025年聘请优秀执业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同时选拔局内年轻骨干担任公职律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合同协议文本等进行审核,切实发挥法律风控指导作用。处理行政裁决2件;行政复议1件,复议结果为维持博财202525《投诉处理决定书》具体行政行为;无行政诉讼案件。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专业人才不足。财政部门人才配备主要以会计、财务管理类为主,法学相关专业人才稀缺,法治专业人才队伍薄弱,部分财政干部对新出台或修订的法律法规解读不深入,理解不到位。

(二)法治意识有待深化。个别财政干部法治思维不强,科室间法治财政工作协调不足,科室法治建设工作有时仅作为专项工作,未与科室预算、监管等核心工作有机融合。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2026年,我们将总结经验、改正不足,做到三个“持续发力”,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持续发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小组学习内容,局一把手压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科室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二)在加强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上持续发力。增强法治培训的系统性,充分利用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云平台、灯塔在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等线上与线下业务培训会等方式,将法律法规知识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将“法理在前”的意识深植每个基层财政人员心中,杜绝因追求行政效率而导致程序不合法问题发生

(三)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上持续发力。局青年普法志愿者在民法典宣传月、防范非法集资金融宣传月、宪法宣传月等特殊节点,走上街头、走入社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在入企检查时,坚决杜绝简单粗暴“以罚代管”模式,侧重服务与普法教育,及时向企业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企业改正不良行为,大力开展说理式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等柔性执法方式,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