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城西街道

博山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城西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博西办发〔2021〕58号 

 

各委办站所,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城西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博山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9日     


城西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分类分级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则

1.6 应急预案体系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2 组成机构

3、  运行

3.1 预测与预警

3.1.1 预测

3.1.2 预警

3.1.3  预警级别及发布

3.2 应急处置

3.2.1 处置

3.2.2 应急资源的管理与使用

3.2.3 扩大应急

3.2.4 应急结束

4、  附则

5、    附件

5.1 应急启动格式文本

5.2 应急结束格式文本

5.3 城西街道专项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街道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财产损失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淄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博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事件、食品安全事件、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金融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高到低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山东省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分级标准》),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城西街道辖区内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城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动员和依靠公众力量,发挥社区和驻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加强宣传,提高素质。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注重结合实际增强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7)公开透明,正确引导。及时、准确、客观、统一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1.6 应急预案体系

城西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城西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西街道总体应急预案是街道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街道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城西街道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办事处及办事处有关部门(单位)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订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办事处有关部门单位牵头制订,报办事处批准后实施。《城西街道专项应急预案构成》见附件7.2。

(3)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应急预案。

(4)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主办单位为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制定的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况变化,按照有关规定,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备案;专项预案构成种类要及时补充、完善。

2、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城西街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城西街道街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组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分管应急管理、社会事务、公共卫生、社会综合治理副主任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

1、对本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协调;

2、组织编制、修订、评审、发布本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决定和部署应急工作重大事项。

2.2  组成机构

按照事件发生的类别,街道分别成立涉及自然灾害类应急、事故灾难类应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应急、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类应急各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分管领导分别担任,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统一规划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组织检查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备案工作;

2、组织检查应急救援机构的应急准备工作情况,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培训和演习;

3、分析预测突发事件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保持应急体系正常联络;

4、按照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对本领域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协调。

3、 运行

3.1 预测与预警

3.1.1 预测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其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监测、报告工作。主要职责:建立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性信息;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进行实时监测,并做出预警。任何单位或当事人发现突发事件发生时,要立即向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

3.1.2  预警

1.报警及先期处置。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单位接到报告后,要对报告内容的可靠性进行初步审核。即刻作出如下先期处置:

(1)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对事件进行调查核实;

(2)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3)及时组织开展伤病员救治和抢险救灾工作;

(4)严格保护现场;

(5)将调查核实情况随时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接警。各应急救援领导指挥机构及其办公室应保证24小时值班,接警人员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判断报警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处警。办公室值班人员接警后将情况报告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组长。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由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命令,启动应急程序。

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依据预案,迅速通知参与处置的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在开展应急准备和处置的同时,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汇总和研判相关信息,通报参与处置的有关部门单位,重要信息迅速向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区专项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3.1.3 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1)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区域范围,从高到低可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予以表示。各类突发事件预警级别的界定按照国家标准予以规定。

(2)预警信息发布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发布事件预警:

①事件失控或有可能失控的;

②已发生的事件有可能导致其他事件发生的;

③其他地区发生的事件有可能影响本地区的;

④下一级事件发生后,事件影响在扩大或有可能扩大,本级要做预警准备的。

(3)预警发布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通告发布后,预警内容需变更或解除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通告或解除通告。

(4)预警信息的发布渠道。加强与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区专项应急领导机构联系,明确警报发布的权限和程序。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告方式,提醒群众和有关部门单位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3.2 应急处置

3.2.1 处置

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一般以上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迅速通知参与处置的有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开展抢险救助、医疗救护、现场监控、人员疏散等工作:

1、组织实施抢险救援,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2、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应急资源。

3、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稳定工作。

4、及时、准确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5、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在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可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3.2.2应急资源的管理与使用。

街道储备相应的应急资源,并加强维护管理工作,组织检查应急救援机构的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和装备的完好率,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培训和演习。出现应急状态时或救援所需物资出现短缺时,可临时就近调用任何单位和组织的物资。根据抢险需要紧急调用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

3.2.3扩大应急。

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需要协调其他救援力量参与救援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应立即向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报告,请求上级或外部支援。

3.2.4 应急结束

事件已得到控制,重大险情已经消除,人员安全疏散转移,无群体性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向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状态的报告。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综合各方面情况和建议,作出终止执行相关应急响应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4、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附件

5.1 应急启动格式文本

5.2 应急结束格式文本

5.3  城西街道专项应急预案

 

附件5.1

 

关于启动《城西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

 

                     时,在                    发生一起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启动《城西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入应急状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城西街道应急领导机构: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2 

 

关于解除             事件

应急状态的决定

 

                      时,在                      发生的                            事件,经过应急处置,已经                                   。经研究决定,解除应急状态,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城西街道应急领导机构: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3

 

 城西街道专项应急预案

 

1.博山区城西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博山区城西街道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

3.博山区城西街道地震应急预案

4.博山区城西街道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5.博山区城西街道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6.博山区城西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博山区城西街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8.博山区城西街道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9.博山区城西街道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

10.博山区城西街道重特大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和其他灾害事故处置总体预案

11.博山区城西街道建设工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2.博山区城西街道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3.博山区城西街道公交客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4.博山区城西街道特种设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博山区城西街道天然气管道事故应急预案

16.博山区城西街道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7.博山区城西街道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8.博山区城西街道供热应急预案

19.博山区城西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博山区城西街道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1.博山区城西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2.博山区城西街道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3.博山区城西街道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24.博山区城西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5.博山区城西街道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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