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2026年度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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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808U/2025-554923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0-31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城东街道 |
10月16日,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2026年度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为做好2026年度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保障参保缴费人员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居民,包括学生儿童、成年居民(含老年居民)以及取得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缴费时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度征缴,2026年度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10月16日至12月31日。
缴费标准和待遇政策:
2026年度,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维持2025年度标准不变,成年居民为每人每年460元,学生儿童为360元。
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政策规定,2025年已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且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自2026年1月起,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25年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未在2025年集中征缴期缴纳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内,医疗保险待遇不享受。
自2025年起,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变动待遇等待期内也不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固定待遇等待期不变),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待遇等待期(含固定待遇等待期)不少于6个月。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断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缴费渠道: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推行个人自主申报模式缴纳,居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自主缴费。
1.微信缴费。登录微信,搜索小程序“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初次使用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进行实名认证→点击“城乡居民”→选择“居民医疗”→增加人员(选择缴费年度)→核对缴费信息,点击“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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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付宝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市民中心”(或扫描以下二维码)→社保→社保缴费→使用服务→点击“城乡居民”→选择“居民医疗”→增加人员→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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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线上缴费渠道。可以通过银联云闪付APP、爱山东APP、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等方式缴费。
4.医保个账共济缴费。本市参保职工在医保个人账户金余额充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绑定医保个账共济的方式,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缴纳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5.线下渠道缴费。您还可以到各乡镇街道便民中心、各银行网点寻求帮办代办服务,或者通过建行“裕农通”、农商行“农金通”等方式缴费,也可以到各办税服务厅进行缴费。
注意事项
(一)新参保居民需先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可通过微信搜索“淄博医保小程序”办理线上参保登记。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保缴费,会产生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医保待遇。请广大参保居民尽早缴费,避免因缴费不及时影响待遇正常享受。
(三)各类线上缴费渠道均可实现亲友代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缴费前,请仔细确认缴费年度、缴费金额、参保机构等是否选择正确。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淄博医疗保障”或拨打咨询电话:312000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宜可拨打各区县税务征收机关对外公开电话咨询。
特此通告。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