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城东街道党政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内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
博山区城东街道
发文字号
城东党政办发〔2020〕13号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808U/2020-1974768
成文日期
2020-06-04
发文日期
2020-06-05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城东街道党政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内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城东党政办发〔2020〕13号
机关各办公室、中心:
按照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博政办字〔2020〕23 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机关内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
各办公室、中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站位,将垃圾分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认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上级要求迅速成立街道工作领导机构(附件1),做好机关内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清理处置宣传引导等工作,切实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台账,做好相关记录。
三、强化分类管理
一是配备分类设备。因地制宜配齐、配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在每个楼层放置一组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分类垃圾桶,院内设一处垃圾分类收集点,食堂配备餐厨垃圾专用回收桶,与专业餐厨垃圾清运机构签订回收协议。
二是规范正确投放。按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规范投放各类生活垃圾。加强街道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力度,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对垃圾分类知识的学习和参与的积极性,共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是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与志愿服务活动、文明单位创建、“防疫情、保健康”环境卫生大扫除等工作相结合,持之以恒推动习惯养成。
四、严格督查指导
结合市机关事务局制定的《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附件2)中的内容,加强对机关内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和指导,探索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根据《评价标准》不定期对内部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附件:1、城东街道机关内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2、《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
城东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0年06月04日
附件1
城东街道机关内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鲍 成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刘 云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邵卫红 街道总工会主席
姜升华 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范丽娜 街道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俊怡 街道团工委书记
万 水 街道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附件2
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
机关各办公室、中心:
按照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博政办字〔2020〕23 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机关内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
各办公室、中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站位,将垃圾分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认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上级要求迅速成立街道工作领导机构(附件1),做好机关内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清理处置宣传引导等工作,切实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台账,做好相关记录。
三、强化分类管理
一是配备分类设备。因地制宜配齐、配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在每个楼层放置一组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分类垃圾桶,院内设一处垃圾分类收集点,食堂配备餐厨垃圾专用回收桶,与专业餐厨垃圾清运机构签订回收协议。
二是规范正确投放。按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规范投放各类生活垃圾。加强街道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力度,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对垃圾分类知识的学习和参与的积极性,共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是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与志愿服务活动、文明单位创建、“防疫情、保健康”环境卫生大扫除等工作相结合,持之以恒推动习惯养成。
四、严格督查指导
结合市机关事务局制定的《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附件2)中的内容,加强对机关内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和指导,探索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根据《评价标准》不定期对内部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附件:1.城东街道机关内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2.《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
城东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0年06月04日
附件1:
城东街道机关内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鲍 成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刘 云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邵卫红 街道总工会主席
姜升华 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范丽娜 街道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
王俊怡 街道团工委书记
万 水 街道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附件2:
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
项目 |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考核 方式 |
得分依据 |
分值 |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 (10 分) |
1、安排部署本区域、本部门单位垃圾分类工作 |
公共机构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部署,制定垃圾分类计划,组织工作推进会议,出台相关制度。 |
查看资料 |
查看公共机构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的相关记录、文件或其他资料。 |
1分 |
2、与物业公司形成工作合力,齐抓共管 |
公共机构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和约束。公共机构或物业公司能够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对本区域、本部门单位产生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 |
查看资料查看现场 |
查看公共机构加强对物业公司管理约束相关资料,是否有相关协议条款;现场查看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情况。 |
2分 |
|
3、配备必要垃圾分类设施,按照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要求正确投放 |
公共机构或物业公司在本区域、本部门单位配备必要垃圾分类容器;从业人员能够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正确投放。 |
查看现场 |
楼层或楼梯间至少配备 1处两分类垃圾分类容器;垃圾集中存放点配备分类垃圾收集设备;办公室内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分类容器。从业人员能够知晓垃圾分类知识并正确投放。 |
3分 |
|
4、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具体实践活动 |
公共机构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双报到 ”进社区、参与文明创建活动等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 |
查看资料 |
提供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实践活动相关材料,至少2项。 |
2分 |
|
5、建立垃圾分类台账,采取奖惩措施,促进工作常态化 |
本区域、本部门单位或物业公司建立垃圾分类管理台账,对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情况做好登记,定期公示,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 |
查看资料 |
建立垃圾分类清运台账;对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情况做好登记,按相关部门要求上报数据。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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