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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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63XL/2020-197238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03-09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八陡镇 |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2019年12月,山东省水利厅等六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水规字〔2019〕8号),对加强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提出了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好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确保已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能够良好、长效运行,满足农村群众生活需要,有必要结合淄博市实际情况,出台市级层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用以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
二、主要依据
主要依据《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淄博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山东省水利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
三、主要内容
《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3个方面内容。
(一)总体目标,包括3个时间节点前的目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
1.健全完善供水工程体系,包括优先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积极推进区域供水规模化建设、大力实施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明确供水工程投资主体责任。
2.健全完善运营管理体系,包括推行农村供水工程专业化管理、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强化农村供水设施管护主体、完善水价管理及水费收缴机制、加强农村供水信息化建设。
3.健全完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体系,包括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与服务系统。
4.健全完善监管责任体系,包括明确农村饮水安全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部门责任、强化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责任。
5.健全完善水源和水质保障体系,包括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管理工作、加强备用水源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工作。
(三)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加强舆论引导,加强跟踪问效4个部分。
四、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本文件自2020年3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