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政府
标题
八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八陡镇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博山区八陡镇
发文字号
八政办发〔2020〕1号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63XL/2020-5026672
成文日期
2020-04-28
发文日期
2020-04-29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八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八陡镇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八政办发〔2020〕1 号
各村民委员会,镇机关各办公室(中心),有关单位:
《八陡镇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八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八陡镇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防范与处置突发性水旱、台风灾害事件,保证防汛抗旱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八陡镇内突发性水旱、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镇政府成立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见附件1),负责指挥、组织、监督、协调全镇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
1.镇防指组成人员。镇防指由镇长任指挥,党政办公室主任,分管社会事务、综合执法、应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副镇长及镇人武部部长任常务副指挥,党建工作办公室、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任副指挥。成员由镇卫生院、八陡供电所、黑山供电站、移动公司八陡营业厅、联通公司八陡营业厅、电信公司八陡营业厅负责人,各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为指挥部成员。
应对防汛抗旱防台风突发事件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镇长负责全镇面上防汛抗旱工作,分管社会事务、综合执法、应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副镇长协助镇长负责相关行业和领域防汛工作,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负责相应防汛抗旱工作。
各村防汛抗旱指挥部为本辖区防汛抗旱防台风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在镇防指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防台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有关部门、单位可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根据需要设立相应机构,负责本行业、单位防汛抗旱防台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镇防指职责。贯彻实施有关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区防指、镇党委政府命令、指令,作出全镇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安排部署,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督促检查各村、有关单位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责任制落实,组织开展防汛防台风安全检查,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一组织、指挥全镇水旱、台风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调配全镇应急力量和物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全镇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实行镇领导包区域、包重点工程负责制和镇防指成员分包村(有关单位)责任制,镇防指成员对分包村(有关单位),代表镇防指行使灾害应对协调、监督权利。
3.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责。镇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行业管、管行业”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和隐患,落实防范措施,组织做好本系统、本行业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防指、镇党委政府关于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部署,执行镇防指防汛抗旱防台风和抢险救灾指令,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共同做好全镇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
宣传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统一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做好舆情管控和引导。负责组织抗洪抢险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和防灾抗灾知识。在镇党委政府、镇防指授权下,协调网络、广播、电视媒体对抢险救灾工作宣传报道,向公众发布雨水情、汛情、旱情、风暴潮等信息,向社会宣传抢险救灾、抗灾自救知识。
派出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防汛抗旱工作中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组织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协助做好河道清障及抢险救灾通行工作。
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指导做好城镇危房、房建和市政工地安全工作。协调供气、供热等工作开展和相关公用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负责全镇内公路交通设施安全管理,做好国、省道等相关安全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和运力组织工作。指导公路(桥梁)涉水、涉河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清除阻碍行洪设施。负责全镇水管网抢修工作,一旦发生险情,及时投入抢险。负责根据汛情、灾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任务。
安环办承担镇防指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和台风防御工作,协助镇党委政府指定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水旱、台风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水旱、台风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等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防洪及抗旱工程安全运行管理。组织制定水利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工情和行业灾情监测预警和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洪水调度和险情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水利工程维修、应急处理、水毁修复计划。负责防汛抗旱防台风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规划及建设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承担各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镇防指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镇林业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组织、指导林区防灾、救灾、生产恢复工作,会同各村(有关单位)搞好清除行洪区内的阻水林木。负责各村(有关单位)防汛排涝抗旱指挥部职能,协调自来水公司,做好应急供水预案的制定和实施等公用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组织应急供水工作。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监测、提供农业旱涝灾情。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各村(有关单位)防汛物料储备、队伍组织、防汛演练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对供水管网、净水设备、净水构筑物清洗、消毒、和必要维护和更换。负责汛期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有效监控水质动态情况,严把水质关,确保安全供水。
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督导学校做好防抗工作。组织指导做好教职员工、学生水旱、台风灾害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校师生的安全意识、节水意识,提高其避险自救和互助能力,做好校舍安全排查和维护,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负责组织表彰、奖励在重大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
供电站(所)负责协调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期间的电力供应保障。负责全镇电网设施安全运行和抢修,做好抢险救灾时应急电源准备。
镇财审统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抢险救灾资金筹集、落实和监督使用。
镇卫生院负责灾区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负责通信设施安全,确保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通信畅通。负责指导全镇工业企业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协调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期间应急通信保障。
(二)村(有关单位)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村(有关单位)依法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指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区域的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
三、信息报送与发布
(1)主要包括气象、水文、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分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级。具体划分标准详见附件1。
(2)对一般性汛情、工情、险情、灾情信息,各村(有关单位)防汛指挥机构应立即组织人员实地查勘,于1小时内向镇防指报告信息详情;遇到较大及以上的汛情、工情、险情、灾情信息,各村(有关单位)防指要在事发后20分钟报告镇防指,同时组织人员迅速核查情况,于2小时内报告信息详情。旱情信息按照国家防总统一规定的时限上报。
(3)镇防指接到较大及以上的汛情、工情、险情、灾情信息,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并在事发后30分钟内报区防指。
(4)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镇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5)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6)镇信息发布:重点汛区、灾区和发生局部汛情的地方,其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信息,由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核和发布。
四、防汛预警与预防
(一)预警分级
防汛、防台风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级标准,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具体划分标准详见附件2。
(二)预警发布、变更及解除
1.镇防指负责镇级防汛、防台风预警发布、变更及解除。
2.防汛、防台风预警主要内容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构等。
3.镇级防汛、防台风预警以镇防指文件发布。按下列程序签发:
Ⅳ级预警(蓝色):镇防指办公室主任签发;
Ⅲ级预警(黄色):镇防指副指挥签发;
Ⅱ级预警(橙色):镇防指常务副指挥签发;
Ⅰ级预警(红色):镇防指指挥签发。
4.根据形势变化,由镇防指提出防汛、防台风预警级别变更(升级和降级)建议,按程序重新签发。
5.根据汛情、灾情发展变化和实际影响情况,镇防指及时提出预警解除建议,由预警发布签发人签发解除,或启动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预警自行解除。
(三)防汛、防台风预警行动
1.Ⅳ级预警行动
镇防指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部署相关工作,并将情况报告镇防指领导。
镇防指将汛情、灾情信息和镇防指工作部署意见通知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及预警范围涉及的相关村(有关单位)防指。收集、汇总、整理全镇预警准备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镇防指领导报告。
镇防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安排落实防范措施。
2.Ⅲ级预警行动
镇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根据需要派出督导组检查督导防灾减灾准备工作;做好镇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调度运用准备,督导做好重点防洪工程的洪水调度工作,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并将工作部署意见报告镇防指指挥、常务副指挥。
镇防指将汛情信息和工作部署意见通知各村(有关单位)的防指,加强值班力量,收集、汇总、整理汛情、险情、灾情发展情况和全镇防灾减灾工作开展情况,拟定工作意见、建议,供镇防指领导决策。
镇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安排部署好本行业的防汛防台风工作。
3.Ⅱ级预警行动
镇防指常务副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派出督导组指导防灾减灾准备工作,做好镇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物资的调度准备工作,督导重点防洪工程做好洪水调度工作,及时向区消防救援大队通报汛情、灾情、险情,并将工作部署意见报告镇党委、政府、镇防指指挥。
镇防指将雨情、水情、灾情等信息和镇防指工作部署意见通知各村(有关单位)防指,并加强值班力量,收集、汇总、整理雨情、水情、险情、灾情信息和全镇工作开展情况,拟定工作意见,供镇防指领导决策。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编辑应急信息简报,报镇防指及区防指。
镇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镇防指部署和职责分工,组织落实行业相关工作,调度掌握行业险情、灾情、准备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报告镇防指。
4.Ⅰ级预警行动
镇防指随时召开紧急会商会或专题会商会,由镇防指指挥主持会商,作出防灾救灾应急工作部署,同时将情况上报镇党委、政府,提请镇党委、政府听取汇报并做出部署。镇防指派出督导组,现场督促检查重要防洪工程调度、重点行业停业准备、人员疏散转移等落实情况。镇防指视情况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抢险救灾。
镇防指成员单位在镇防指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积极组织,全面做好各项应对措施准备,有关情况每隔2小时报送镇防指,重要情况随时报送镇防指。
五、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洪涝、台风、险情、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级。具体划分标准详见附件3。
2.洪涝、台风、险情、干旱等灾害发生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由各村(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情况应及时向镇防指报告。对跨村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灾害将影响到邻近村的,灾害发生地防指应及时向受影响的其他村防指、镇防指通报情况。
(二)应急响应发布、变更及解除
1.镇防指负责镇级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响应启动信息发布、变更及解除。
2.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响应主要内容包括: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起始时间、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构等。
3.镇级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响应启动信息以镇防指文件发布。按下列程序签发:
Ⅳ级应急响应:镇防指办公室主任签发;
Ⅲ级应急响应:镇防指副指挥签发;
Ⅱ级应急响应:镇防指常务副指挥签发;
Ⅰ级应急响应:镇防指指挥签发。
4.根据汛情、台风、旱情、灾情和防汛抗旱防台风形势变化,由镇防指提出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级别变更(升级和降级)建议,按程序重新签发。
5.当灾害威胁解除,镇防指及时提出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响应解除建议,由响应发布签发人签发解除。
(三)应急响应行动
1.Ⅳ级响应行动
防汛、防台风行动:镇防指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安排部署防汛、防台风工作。镇防指加强对灾害、险情的监测,做好灾害、险情的预测评估,同时派出专家组指导抢险,视情况需要,安排镇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参加应急抢险。收集整理汛情信息、险情、灾情、应急抢险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镇政府和镇防指领导,通报镇防指有关部门,并根据镇防指领导要求进行应急抢险工作部署。
镇防指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抗旱行动:镇防指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通报当前旱情和抗旱活动情况,提出会商意见,研究部署应急抗旱工作。
2.Ⅲ级响应行动
防汛、防台风行动:镇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工作部署情况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镇防指。镇防指在3小时内联系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协调防汛抢险工作,根据抢险需要,安排镇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参加应急抢险,调度使用镇级储备物资,根据需要在新闻媒体发布汛情通报。镇财审统计管理服务中心及时为抢险救灾提供应急资金。社会事务办公室指导协调各村(有关单位),做好水利工程洪水调度和险情应急处置工作,调度运用和应急抢险情况及时报告镇防指。镇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抗旱行动:镇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通报当前旱情和抗旱活动情况,提出会商意见,研究部署应急抗旱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加强全镇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联合调度,加强供水设施调度管理,做好启用储备水源的准备,落实多水源供水,保障供水安全。负责组织指导保墒抗旱工作,推广科技节水增粮技术,利用好有限的灌溉水源。镇防指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抗旱措施。镇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抗旱工作。
3.Ⅱ级响应行动
防汛、防台风行动:镇防指常务副指挥主持会商,镇防指成员单位派员参加,做出工作部署,同时将情况上报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指。镇防指密切监视汛情、工情、险情的发展变化,实时掌握应急抢险开展情况,统筹调度安排应急救援力量,调度使用镇级储备物资,根据需要在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汛情通报。镇财审统计管理服务中心及时为抢险救灾提供应急资金。社会事务办公室指导协调各村(有关单位),做好水利工程洪水调度和险情应急处置工作,调度运用和应急抢险情况及时报告镇防指。镇防指及时指导各村(有关单位)开展灾民救助。镇卫生院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护。镇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抗旱行动:镇防指常务副指挥主持会商,视旱情发展情况,加密会商频次。通报当前旱情和抗旱活动情况,提出会商意见,研究部署应急抗旱工作。社会事务办公室做好开源挖潜等各项抗旱工作,按照先急后缓、轮流灌溉、突出重点的原则,调度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加强全镇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联合调度,启用储备水源,落实多水源供水,加强节水宣传,保障供水安全。负责组织力量指导保墒抗旱工作,推广科技节水增粮技术,指导群众利用各类小型水源灌溉抗旱。镇防指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抗旱措施。镇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抗旱工作。
4.Ⅰ级响应行动
防汛、防台风行动:镇防指宣布进入紧急期。镇防指指挥主持会商,有关镇政府领导、镇防指成员、镇政府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做出应急工作部署,同时将情况上报镇党委、政府、区防指;提请镇党委会听取汇报并做出部署。镇政府视情况组成前线指挥部,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指密切监视灾害、险情的发展变化,统一调配应急抢救力量、物资。根据需要随时在新闻媒体滚动发布汛情、灾情、险情,报道应急抢险开展情况。镇财审统计管理服务中心及时为抢险救灾提供应急资金。社会事务办公室指导协调各村(有关单位),做好水利工程洪水调度和险情应急处置工作,调度运用和应急抢险情况及时报告镇防指。镇防指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物资,协调指导灾害发生地开展受灾群众救助。联系区交通运输局为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镇卫生院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受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镇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抗旱行动:镇防指指挥或常务副指挥每周主持一次会商,遇特殊情况时随时会商。通报当前旱情和抗旱活动情况,提出会商意见,研究部置应急抗旱工作。社会事务办公室做好开源挖潜等各项抗旱工作,强全镇水源统一管理和联合调度,采取限量供水等措施加强供水管理,重点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安全。负责采取各项措施,全力组织农业抗旱,做好灾后生产恢复的物资、种子调度工作。镇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抗旱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
镇、村(有关单位)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依托公用通信网络,合理组建防汛抗旱专用通信网络和应急通信保障系统。
(二)应急队伍保障
镇防指负责统筹全镇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建镇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镇防指要组织防洪影响范围内群众,组建群众性抢险队伍。镇防指要组织有关防指成员单位,结合行业管理特点、要求落实行业专业抢险队伍。
(三)物资保障
各村(有关单位)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关防指成员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抗旱抢险物资,确保各类抢险物资、机具和装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
(四)群众转移安置保障
1.镇政府负责本级行政区域内的人员转移组织工作。各村(有关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本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
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人员转移工作。
3.镇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救灾安置场所,必要时建设一定数量的避灾安置场所。避灾安置场所应当经工程质量检验合格。避灾场所应及时向社会公告。
4.各类学校、俱乐部、会堂、广场等公共建筑物在防汛紧急状态下,应当根据镇政府或镇防指的指令无条件开放,作为避灾安置场所。
5.在可能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洪水等紧急情况时,组织转移的各村(有关单位),可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实施强制转移。在转移指令解除前,组织转移的各村(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群众擅自返回。
(五)资金保障
镇财审统计管理服务中心、各村(有关单位)应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经费。灾害发生后,按需及时拨付专项资金。
七、善后工作
(一)救灾
镇防指会同各村(有关单位)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镇卫生院负责调配医疗防疫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镇防指应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等部门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检测和清除。
(二)恢复与重建
应急响应结束后,各村(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实和恢复重建工作,同时做好水毁工程修复、物资补充等工作。
(三)总结与评估
各村(有关单位)防指要及时对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抢险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在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八陡镇人民政府安环办负责管理,一般情况下每3—5年对本预案修订1次,报镇政府批准。
(二)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八陡镇人民政府安环办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八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2.防汛抗旱防台风信息等级划分表
3.防汛防台风预警等级划分表
4.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响应等级划分表
附件1
八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指 挥:房 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指挥:唐 磊 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
郑 伟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镇安环办主任
张 斌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房丽娟 副镇长、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副 指 挥:马昌华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陈 雷 镇人大主席
张广坤 八陡派出所所长
苗莉萍 镇党委委员
赵 霞 镇党委委员(挂职)
李 营 副镇长、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 韩仁博 八陡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
孙奉林 八陡供电所所长
韩克明 黑山供电站站长
丁淑燕 移动公司八陡营业厅经理
王 鹏 联通公司八陡营业厅经理
董 恺 电信公司八陡营业厅经理
韩红霞 苏家沟村党委书记、主任
陈 勇 东顶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丁秀发 北河口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魏敏泰 青石关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王建荣 杏花崖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赵明俊 阁子前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朱长江 虎头崖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曹耜鹏 新生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马宗涛 增福村党委书记、主任
肖玉博 金桥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徐卫猛 和平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杨大年 向阳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尹连柏 北峰峪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王延胜 福山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许洪峰 茂岭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张道忠 大黑山后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苏坤丽 小黑山后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安环办,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郑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在社会事务办公室和综合执法办公室,分别设立村居防汛抗旱办公室、水利工程防汛抗旱办公室,张斌同志、房丽娟同志分别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防汛抗旱防台风信息等级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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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别 |
信息种类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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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Ⅳ级) |
降水 |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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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 |
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为5─10年一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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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害 |
一次洪涝灾害使1/6─1/3(不含1/3)的所辖行政区域受灾,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15%─30%(不含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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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旱情 |
农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少于30%,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少于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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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旱情 |
城市日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的95%─90%(不含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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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情 |
水库大坝、河道堤防出现局部渗漏、漏洞、塌坑、裂缝、滑坡(小范围、浅层)、淘刷(坝前坡有冲坑)或启闭设施局部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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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 (Ⅲ级) |
降水 |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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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 |
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为10─20年一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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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害 |
一次洪涝灾害使1/3─1/2(不含1/2)的所辖行政区域受灾,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30%─50%(不含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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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旱情 |
农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30%─50%(不含50%),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0%─40%(不含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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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旱情 |
城市日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的90%─80%(不含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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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情 |
水库大坝、河道堤防出现大范围渗漏、漏洞、塌坑、裂缝(未贯穿或不均匀沉陷裂缝)、滑坡(较大面积、深层)、淘刷(坝前坡侵蚀或淘空、未坍塌)或启闭设施不能正常启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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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 (Ⅱ级) |
降水 |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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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 |
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为20─50年一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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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害 |
一次洪涝灾害使1/2─2/3(不含2/3)的所辖行政区域受灾,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50%─——70%(不含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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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旱情 |
农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50%─80%(不含80%),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0─60%(不含60%)。 |
|
|
城市旱情 |
城市日供水量低于正常用水量的80%─70%(不含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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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情 |
水库大坝、河道堤防出现决口、满溢,或严重渗漏、漏洞、塌坑、裂缝(贯穿性裂缝)、滑坡(大面积、深层)、淘刷(坝前坡淘空、严重坍塌)或启闭设施失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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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 (Ⅰ级) |
降水 |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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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 |
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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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害 |
一次洪涝灾害使2/3以上的所辖行政区域受灾,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7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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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旱情 |
农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大于80%,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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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旱情 |
城市日供水量低于正常用水量的70%。 |
附件3
防汛防台风预警等级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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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等级 |
启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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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级 (蓝色) |
(1)近15天已出现流域平均降雨100毫米左右,区气象台发布涉及已降雨区的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未来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预计某镇(街道)可能发生一般洪涝灾害,或山洪易发区可能发生一般山洪灾害;(2)预计某条骨干河道发生接近警戒水位的洪水;(3)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4)某镇(街道)发生轻度干旱;(5)城区积水或进水面积达到城区面积的10%以上;(6)其他需要发布蓝色预警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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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级 (黄色) |
(1)近15天已出现流域平均降雨100-150毫米,区气象台发布涉及已降雨区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未来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预计某镇(街道)可能发生较大洪涝灾害或数镇(街道)同时发生一般洪涝灾害,或山洪易发区可能发生严重山洪灾害;(2)预计某条骨干河道发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或某条骨干河道发生低于警戒水位洪水且发生险情,或某骨干河道重要支流发生重大险情;(3)预计石马水库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或全区50%以上小型水库蓄满溢洪,某座小(2)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可能垮坝;或数座小型水库同时发生重大险情;(4)区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5)某镇(街道)发生中度干旱或数镇(街道)同时发生轻度干旱;(6)城区积水或进水面积达到城区面积的20%以上;(7)其他需要发布黄色预警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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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级 (橙色) |
(1)近15天已出现流域平均降雨150-200毫米,区气象台发布涉及已降雨区橙色预警信号(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预计某镇(街道)可能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或数镇(街道)同时发生较大洪涝灾害,或山洪易发区可能发生严重山洪灾害;(2)预计数条骨干河道、湖泊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或某条骨干河道、湖泊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且可能发生重大险情,或数条骨干河道发生重大险情,或骨干河道支流发生决口漫溢;(3)预计石马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全区70%以上小型水库蓄满溢洪,一座小(1)型水库发生垮坝; (4)区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5)某镇(街道)发生严重干旱或数镇(街道)同时发生中度干旱;(6)镇(街道)城区积水或进水面积达到城区面积的25%以上;(7)其他需要发布橙色预警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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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级 (红色) |
(1)近15天已出现流域平均降雨150-200毫米,区气象台发布涉及已降雨区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预计某镇(街道)可能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或数镇(街道)同时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或山洪易发区可能发生特别严重山洪灾害;(2)预计数条骨干河道、湖泊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某条骨干河道发生决口、漫溢或启用蓄滞洪区;(3)预计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4)区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5)某镇(街道)发生特大干旱或数镇(街道)同时发生严重干旱;(5)某镇(街道)因水污染或恐怖袭击、投毒事件引发供水危急;(6)镇(街道)城区积水或进水面积达到城区面积的30%以上;(7)其他需要发布红色预警的情况。 |
附件4
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响应等级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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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启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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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级 |
(1)某条骨干河道发生接近警戒水位的洪水;(2)某镇(街道)发生一般洪涝灾害;(3)某座小(1)型水库发生重大工程险情,或数座小(2)型水库同时发生重大工程险情;(4)某镇(街道)发生中度干旱或数镇(街道)同时发生轻度干旱;(5)我区发生城区轻度干旱,或数个镇发生轻度干旱;(6)热带气旋已影响我区,平均风力达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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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级 |
(1)某条骨干河道发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或某条骨干河道发生低于警戒水位洪水且发生险情,或某骨干河道重要支流发生重大险情;(2)某镇(街道)发生较大洪涝灾害或数镇(街道)同时发生一般洪涝灾害;(3)某座小(2)型水库发生垮坝,或数座小型水库同时发生重大工程险情,或石马水库出现较大工程险情或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4)某镇(街道)发生严重干旱或数镇(街道)同时发生中度干旱;(5)我区发生城市中度干旱,或数个镇发生中度干旱。(6)热带气旋已影响我区,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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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级 |
(1)数条骨干河道、湖泊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或某条骨干河道、湖泊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数条骨干河道发生重大险情,或骨干河道支流发生决口漫溢;(2)某镇(街道)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或数个镇同时发生较大洪涝灾害;(3)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某座小(1)型水库发生垮坝;(4)某镇(街道)发生特大干旱或数个镇同时发生严重干旱;(5)我区发生城市重度干旱或某街道发生极度干旱,或数个镇发生重度干旱。(6)热带气旋已影响我区,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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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级 |
(1)数条骨干河道、湖泊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某条骨干河道发生决口、漫溢或启用蓄滞洪区;(2)某镇(街道)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或数镇(街道)同时发生严重洪涝灾害;(3)数个镇(街道)同时发生特大干旱; (4)我区发生城市极度干旱或数个镇发生城市极度干旱。(5)热带气旋已影响我区,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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