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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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草案)公示

        根据工作要求,博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博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

        一、规划范围与面积

        博山风景名胜区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2002年5月被国务院公布审定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属于组群式风景区。此次规划总面积86.83平方公里,包括鲁山、石门-白石洞、原山、樵岭前、五阳山、开元溶洞六个景区。地理坐标为东经 117°43′00″—118°09′10″,北纬 36°16′58″—36°34′06″。

        二、性质定位

        以山、水、林、泉、洞等自然景观,齐长城遗址、颜文姜祠等人文景观为风景特征,陶琉文化、孝文化等地方民俗文化为内涵,具有观光、科考、度假、健身等多功能的山岳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四、保护培育规划

        将风景名胜区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实施分级控制保护,并对一、二级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控制。

        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风景资源价值高、同时对人类活动敏感的区域或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作用十分重要的区域,面积20.27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的23.34%。

        二级保护区范围是风景名胜区范围内一级保护区周边与一级保护区山体同脉相连的山地及延展的山麓平地,是一级保护区与三级保护区之间的过渡缓冲,面积25.34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的29.18%。

        三级保护区范围是在一、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区域,是风景名胜区重要的设施建设区或环境背景区,主要包括现状村庄和游览服务设施较为集中的地区,面积为41.22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的47.47%。

        依据有关规定,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现对《博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24日。敬请广大群众和相关单位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反馈至博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联系方式:7866655,电子邮箱:bsfjmsq@126.com)。

 

                                                             博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

        一、规划目的

       为了加强博山风景名胜区的严格保护和永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等规定,特编制本规划。

        二、名胜区管理划分

       将博山风景名胜区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三个层次,实施分级控制保护,并对一、二级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控制。

       博山风景名胜总体情况风景名胜区性质为:以山、水、林、泉、洞等自然景观,齐长城遗址、颜文姜祠等人文景观为风景特征,陶琉文化、孝文化等地方民俗文化为内涵,具有观光、科考、度假、健身等多功能的山岳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的风景名胜资源共有二大类,七中类,二十五小类,共 78 个景源,其中自然景源 52 个,人文景源 26 个。

       三、项目实施依据

       (一)项目合法性。《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十六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指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必须编制总体规划,因此博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项目是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符合党的政策。

       (二)项目合理性。实施博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项目,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突出风景名胜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

       (三)评估可行性。实施博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项目,有利于保护风景名胜资源,推动景区发展,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项目风险可控性。编制过程中已经做好了维稳工作分工,充分与景区沟通,确保总规未损害景区利益。该项目不会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存在公共安全等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风险程度和范围是可控的;

       四、草案解读

       博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共七章二十四条。

       第一章  规划总则

       博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为86.83平方公里,由鲁山、石门-白石洞、原山、樵岭前、五阳山和开元溶洞六个景区组成,地理坐标为东经117°43′00″—118°09′10″,北纬36°16′58″—36°34′06″。核心景区面积为20.27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23.34%。

       风景名胜区性质为:以山、水、林、泉、洞等自然景观,齐长城遗址、颜文姜祠等人文景观为风景特征,陶琉文化、孝文化等地方民俗文化为内涵,具有观光、科考、度假、健身等多功能的山岳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第二章  保护规划

       将博山风景名胜区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三个层次,实施分级控制保护,并对一、二级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控制。

       一级保护区主要为一、二级景源周边范围以及具有典型性景观的区域,规划面积20.27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包括三、四级景源周边范围以及生态环境优良且对一级保护区起缓冲保护作用的区域,规划面积25.34平方公里。

       三级保护区范围是在一、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区域,是风景名胜区重要的设施建设区或环境背景区,规划面积41.22平方公里。

       对山体景观、溶洞景观、生物多样性、水体景观和水质保护、古树名木、文物古迹、传统村庄风貌、宗教活动场所、林地景观等9项进行资源分类保护。同时按照分级保护的要求对风景名胜区内十种设施建设类型提出具体控制管理要求。

       第三章  游赏规划

       风景名胜区日游客容量为44060人次,日极限游客容量为88120人次。其中鲁山景区日游客容量为10600人次,日极限容量为21200人次;石门-白石洞景区日游客容量为15280人次,日极限容量为30560人次;原山景区日游客容量为4300人次,日极限容量为8600人次;樵岭前景区日游客容量为8700人次,日极限容量为17400人次;五阳山景区日游客容量为3620人次,日极限容量为7240人次;开元溶洞日游客容量为1560人次,日极限容量为3120人次。

       科学展示风景名胜区山、水、溶洞、生物多样性、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俗文化7大特色景观,并作为核心解说主题。编制解说系统专项规划、系统构建完善的解说教育设施,展现特色景观,突出核心解说主题,支撑游赏展示、环境教育、科普宣传、文化传承。

       第四章  设施规划

       风景名胜区对外交通主要依托205国道、滨莱高速公路、沾化至临沂高速、317省道、232省道、231省道。山石路穿越五阳山景区,S317临历线穿越樵岭前景区,根据相关道路交通规划批复进行建设。

       建立和完善风景名胜区19处出入口,其中鲁山景区2处、石门-白石洞景区4处、樵岭前景区4处、原山景区4处、五阳山景区4处、开元溶洞景区1处。

       根据游览组织结合现状共设置21处集中式生态停车场,其中鲁山景区6处、石门-白石洞景区4处、原山景区5处、樵岭前景区4处、五阳山景区1处、开元溶洞景区1处。在各景区内部共设置旅游专用车停靠点共16处,其中鲁山景区5处、石门-白石洞景区6处、原山景区3处、樵岭前景区2处。

风景名胜区最大日生活用水量约1801.5立方米,各水厂供水水质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

风景名胜区最大日用电负荷为4397千瓦,以110千伏城市供电网络分层分区供电。风景名胜区固定电话数量可达2618部,规划交换机容量0.26万门。

       第五章 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

       风景名胜区内规划控制型居民点15个,疏解型居民点1个,远期居民总人口控制在4294人以内,规划建设用地54.43公顷,人均规划建设用地120平方米,远期缩减28.94公顷

       第六章 相关规划协调

       本规划与城市、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文物、宗教、旅游等相关规划以及在编的国土空间规划、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进行了充分协调,实现多规协调。

       第七章 分期发展规划

       近期规划重点:(1)按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对风景名胜区界线和核心景区的范围进行勘界立碑,加强风景资源的保护力度。(2)按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石门-白石洞景区龙门天池、夹谷台、小黄山游览区详细规划及东厢、龙堂、峪口、镇门峪、青龙湾、和尚房旅游村和7个旅游点的详细规划;樵岭前景区天星湖、十里长溪游览区详细规划及樵岭前村游览中心详细规划;鲁山景区鸣石崖及东海游览区详细规划;五阳山景区详细规划。编制各景区的引水上山工程规划。(3)实施鲁山景区鸣石崖、花林游览区,石门-白石洞景区龙门天池、小黄山、夹谷台游览区,樵岭前景区的十里长溪、天星湖游览区的保护与改造提升工程;实施原山景区玉皇宫、碧霞元君行宫等古建筑的修缮工程,实施鸟展馆、望海楼的整修工程以及整个景区的绿化提升;编制石门-白石洞景区的山体恢复整治专项规划,逐步恢复自然风貌。(4)改善各个景区内部的交通状况,设置旅游专用车,合理疏导游客。(5)加强风景名胜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防护、监管设施建设。(6)结合风景名胜区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监管信息系统、森林防火监控系统等的建设,全面推进数字化景区的建设。

       远期实施重点:(1)规范技术体系、提升产业结构。(2)不断改善游赏环境质量,提高服务接待水平。(3)全面建设集旅游观光、休闲娱乐、度假、生产、科研为一体的综合型风景名胜区。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项目的实施对生态资源保护、景区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因此该项目的实施是必要的。

        一、规划目的

        为了加强博山风景名胜区的严格保护和永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等规定,特编制本规划。

        二、名胜区管理划分

将博山风景名胜区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三个层次,实施分级控制保护,并对一、二级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控制。

        博山风景名胜总体情况风景名胜区性质为:以山、水、林、泉、洞等自然景观,齐长城遗址、颜文姜祠等人文景观为风景特征,陶琉文化、孝文化等地方民俗文化为内涵,具有观光、科考、度假、健身等多功能的山岳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的风景名胜资源共有二大类,七中类,二十五小类,共 78 个景源,其中自然景源 52 个,人文景源 26 个。

        三、项目实施依据

        (一)项目合法性。《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十六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指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必须编制总体规划,因此博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项目是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符合党的政策。

        (二)项目合理性。实施博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项目,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突出风景名胜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

        (三)评估可行性。实施博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项目,有利于保护风景名胜资源,推动景区发展,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项目风险可控性。编制过程中已经做好了维稳工作分工,充分与景区沟通,确保总规未损害景区利益。该项目不会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存在公共安全等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风险程度和范围是可控的;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项目的实施对生态资源保护、景区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因此该项目的实施是必要的。

 

        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24日,通过博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博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草案)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博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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