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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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0156/2025-5505668 | 文号: | 〔〕号 |
发文日期: | 2025-02-17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人民政府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10087;电子邮箱:bsqzfb@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博山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夯基础、重实效,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效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作用,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开力量。
(一)加强主动公开,深化拓展政府信息透明度。一是把握公开重点。及时规范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等法定基础信息,稳岗就业、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以及47家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600余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2700余条,政府常务会、专题会等会议信息126条,政府及部门文件36件。二是深化政策解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提高解读质量,通过图片、H5、视频、领导干部、专家、媒体等多维度解读政策文件、常务会议104次。三是主动回应关切。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卫生、人居环境等内容,举办19场新闻发布会;组织28个重点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区12345热线平台开展上线回访,现场解答回应企业群众诉求。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权利。针对复杂疑难问题建立会商研判机制,提升办理质量。2024年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1件,较2023年减少20.8%。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62件(含上年结转3件),其中予以公开40件、部分公开8件、不予公开6件、无法提供8件。结转下年继续办理2件。
(三)坚持精准发力,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一是系统梳理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及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渠道、责任等要素,完成区政府及29个部门、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二是认真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制度要求,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信息上网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工作,及时发布清理结果,更改失效、废止等有效性标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2件。
(四)聚焦便民为民,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积极推进政府网站专栏建设和优化提升,定期开展网站监测,及时清理信息更新不及时和空白栏目。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对受众面小、运维保障差、功能重复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清理整合,年内清理关停政务新媒体账号39个,进一步优化了政务新媒体服务效能。三是高质量编制《博山区人民政府公报》4期,拓展线上线下查阅渠道,强化政府公报服务公众的功能。
(五)强化监督保障,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一是全年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2次,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二是加强业务指导,通过集中培训、业务轮训等方式,累计培训120余人次。三是加强日常监测,全年印发区级政务公开工作通报2期,及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实效。年内全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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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3 |
1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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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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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9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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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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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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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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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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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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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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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1728.5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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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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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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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1 |
0 |
0 |
0 |
0 |
0 |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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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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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0 |
0 |
0 |
0 |
0 |
0 |
4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8 |
0 |
0 |
0 |
0 |
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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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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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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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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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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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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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 |
0 |
0 |
0 |
0 |
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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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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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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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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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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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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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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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62 |
0 |
0 |
0 |
0 |
0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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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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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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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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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 |
5 |
0 |
13 |
0 |
0 |
1 |
0 |
1 |
0 |
0 |
2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信息未及时更新发布、格式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有待提高,年内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较去年上升。三是政策解读的质效有待提高,与企业群众充分掌握了解政策的实际需求还有差距。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网站日常检查,对重点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等信息公开加大监测力度,对发现的政府网站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不规范、敏感信息、错误表述等问题,通过问题通报、“一对一”反馈等形式,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及时整改,跟进问题整改情况;同时,督促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要求,从严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质量。
二是规范全区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答复文书,围绕在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的常见问题、注意事项等,组织各部门、单位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办理水平;完善工作机制,对各部门、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分析研判,强化协同配合;增强服务理念,加强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注重温情服务,提升公众满意度。
三是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开展全区政策解读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加强对各文件起草单位解读材料质量的审核把关,围绕政策文件的公众关注重点和理解难点,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从企业群众视角出发,采用图片图表、动漫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形式、多角度精准开展政策解读,确保解读材料内容上通俗易懂、形式上喜闻乐见,真正让群众读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4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全区政府系统共承办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交办的区人大代表建议81件、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交办的区政协委员提案157件、闭会期间提案2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期答复完毕,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确定为“主动公开”属性的复文全文或摘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
(三)政务公开创新实践情况。一是拓展培训深度,提升全区政务公开队伍能力水平。统筹用好集中培训、个别辅导等多种培训方式,年内组织开展集中培训2次,详细讲解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等业务知识;探索实施“双月工作法”,每2个月组织政务公开工作相对薄弱的单位开展“一对一”业务培训指导,进一步提升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推出政务“双码双进”,拓展企业群众政策普及度、办事便利度。系统梳理100项惠企便民高频政策事项,归集生成政务“红码”和“蓝码”,设置在园区企业、社区小区显著位置,企业群众可随时随地扫码了解政策详细情况、获取高频事项的服务指南以及专属“跑手”联系方式,进一步满足了全区企业群众个性化的办事需求。三是精心打造“小哥探岗”品牌,创新人社政策宣传模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期开展直播活动,在线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人社问题,内容涵盖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诸多关键板块,累计发布企业推介视频12期、企业招聘信息50余期,有效帮助企业精准匹配、积极链接招引优秀人才,同时也让群众对人社政策与就业环境有了更为直观深入的了解。
(四)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省、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24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细化分解为6大方面、67条具体工作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工作要求,加强对各部门、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调度督导,确保工作成效。二是组织40余个部门单位结合主责主业,开展了一系列互动性强、群众参与度高的“政务公开主题日”宣传活动,着力提升政民互动成效,让政务公开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形成良好的互动氛围。三是注重典型经验宣传推广,先后围绕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政务公开品牌建设等主题,组织各部门、单位认真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并在全区面上进行宣传推广,促进各单位互相学习借鉴,进一步提升了全区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