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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博山区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0156/2018-None 文号: 〔〕号
发文日期: 2018-03-06 发布机构: 博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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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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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发〔2017〕17号)要求,在博山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统计报表的基础上编制。

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五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始,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bosh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博山区政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10176)。

一、概述

2017年,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成立博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信息公开,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结合实际下发了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博政办发〔2017〕5号),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已相当完备,重在提高认识,落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重点强调了主动公开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的贯彻和落实,确保发布的信息权威、准确、及时、全面,明确保密检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做到万无一失。

(三)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性文件,在博山区政府网站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同时发布相关解读文章,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方便公众对政策性文件的理解。2017年共发布公众关注度较高的养老、临时救助和行政调解工作等方面解读文章8篇。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第一时间回应重大政务舆情。在博山区政府网站设立区长信箱和部门信箱、博山微博、博山微信等专栏,及时回复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2017年区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共受理投诉13358件,区长信箱314件,其他民生事项383件。区纠风办与博山人民广播电台合作开办《行风热线》栏目,每二周在博山人民广播电台(FM104.1兆赫)播出一期,公开受理群众的电话咨询投诉,全年共播出14期。

(四)运用多种方式,拓宽公开渠道。一是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以“信息公开”专栏为重点,强化目录内容保障更新工作,确保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纳入目录并及时公开。今年以来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227条。二是积极利用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技术应用。三是继续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公开栏等传统渠道做好政务公开。四是加强查阅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图书馆、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作用,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20条,其中区本级公开1227条,镇办及以下公开5893条。

1、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情况:在博山区政府网站设置重大行政决策栏目,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当年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公众可对决策事项提出意见,参与决策过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运行机制,落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内部工作规则和工作流程,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的规范化运行。

2、规范性文件方面:制发《博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涉及区政府及政府办制定的规范性文件71件。经过清理,拟保留63件,拟废止6件,拟修改2件。同时,在区政府网站设置规范性文件管理栏目,向社会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目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

3、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开情况:我区在全面公开“三张清单”的基础上,严格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及时将调整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布。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经梳理,全区共保留30个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70项。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制定出台《区政府关于在全区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区级部门和单位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列出权力清单。在博山区政府网站开辟权力清单专栏,公开权力清单目录,共涉及41个部门,纳入行政权力事项4118项。在博山区政府网站设立责任清单专栏,公开责任清单目录,共确定主要职责349项,具体责任事项1356项,追责情形963项。制定出台全区《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和《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40个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了“一单、两库、一细则”,梳理公布随机抽查事项387项,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动审批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4、政务服务公开情况:精简审批要件,优化服务流程。一是与各区级进驻部门多次对接精简要件、优化流程工作,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办理条件和申请材料一律予以取消,在事项办理中涉及领导审批的环节,除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外,一律予以取消;二是优化简化审批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送达等流程,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规范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网上办理。一是全区10个镇办、228个村(居)便民服务中心全部联通电子政务外网,配备电脑设备和高拍仪等网办服务设施;二是各镇办便民中心设立自助服务区,通过数据交换共享与政务服务网连接,实现省、市、区、镇、村互联互通;三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镇村政务服务工作培训会,整理汇总镇级、村(居)便民服务事项办件类型,并与各镇办、有关部门核实,优化配置办理流程,提升全程网办比率。   

5、社会救助、扶贫工作公开情况:区民政部门通过网上公开、民政信息简报和报纸媒体报道等方式公开了救助帮困、养老服务、优抚安置、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婚登收养、救助管理、福利企业、赈灾救灾以及本区实施区政府有关帮困和社会救助政策办法的民政信息。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区扶贫办在博山区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公开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特惠保险市级补助资金、扶贫改革试验区资金、雨露计划资金、产业扶贫项目等信息。我区镇办在贫困人口认定(包括返贫人口)时进行了两公示一公告;贫困户退出时实行一公示一公告。区扶贫办印制了《博山区惠及贫困群众政策指南》、《爱心帮扶卡》等,要求在贫困户家中张贴,实现致贫原因、帮扶措施、帮扶政策一目了然。在依托网络、报刊、微信等渠道进行扶贫政务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先后召开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培训班、扶贫结对帮扶工作会议、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等全区范围内会议,扎实开展全国扶贫日系列宣传活动,联合区检察院利用“流动大篷车”在池上镇开展“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及时公开扶贫政策,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

6、住房保障、土地、征地信息公开情况:区房管局建立健全租赁补贴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和发放机制,通过政府网站,全面公开发放对象、发放结果及退出情况等信息,还利用报刊、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和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条件。国土局着力推进“多规合一”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重大项目建设供地、矿山整治、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7、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借助省环保厅官方网站,实时发布全区空气质量状况、河流水质状况以及重点企业排污状况公告。借助省、市环保网站及博山区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环保工作动态225条,及时将环保重点工作向社会公开。

8、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博山区政府网站、市局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媒体等主动公开食品药品安全方面信息120余条。其中抽检等业务工作类信息111条。

9、教育、卫生和人社信息公开情况:区教体局重点公开了公开招生考试、表彰通报、全民健身、民办许可、校园安全等业务工作方面的内容。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通过博山教体信息网向社会公众发布教育体育信息1400余条,及时、准确地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信息服务;区卫计局在博山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布医疗卫生单位设置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区人社局通过博山区政府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设立公开栏、公示栏等其他公开形式,及时对有关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政策法规、业务办理流程等进行主动公开。对就业援助、社会保险、公务员考录、职称评聘、人事考试、表彰奖励、专家推荐选拔等热点问题,从内容条件、办事程序、办理结果三个方面进行公开,实现全过程“阳光运作”。    

10、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公开情况:全面公开财政及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并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全面公开政府专项和单位专项资金清单,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公开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及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11、统计信息公开情况: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和发布,编印《2016年统计公报》、《2016年统计手册》全面反映2016年博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编印《2017年统计月报》及时为区领导、各部门及乡镇(街道)提供月度、季度主要经济指标。开通微信平台公众号向社会各界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业务和统计工作最新动态,及时发布经济社会统计指标及解读分析,让广大群众能够随时随地地通过手机第一时间获取统计公开信息。

12、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信息公开情况:设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专栏及时公开PPP相关政策文件和项目信息,所有PPP项目的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均在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6件,按时答复46件。我区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7年,全区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同上级的要求及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部门以工作繁忙、缺乏管理维护专业技术人员等为由,政府信息公开出现滞后性,导致有的信息未能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

2、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表现为对信息公开内容把握不到位,认为是否公开无关紧要,导致一些应公开信息延迟公开或不公开。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单位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2018年拟采取会议培训的形式,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培养一批熟悉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人员,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