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0156/2017-5126849 | 文号: | 〔〕号 |
发文日期: | 2017-03-30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人民政府 |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85号)要求,在博山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统计报表的基础上编制。
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五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始,至2016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博山政务网(www.bosh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博山区政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10176)。
一、概述
2016年,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成立博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信息公开,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分值占比为4%。结合实际转发了《淄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博政办字〔2016〕104号),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已相当完备,重在提高认识,落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重点强调了主动公开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的贯彻和落实,确保发布的信息权威、准确、及时、全面,明确保密检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做到万无一失。
(三)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性文件,在博山政务网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同时发布相关解读文章,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方便公众对政策性文件的理解。2016年共发布公众关注度较高的养老、住房和计生等方面解读文章8篇。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第一时间回应重大政务舆情。在博山政务网设立区长信箱和部门信箱、博山微博、博山微信等专栏,及时回复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2016年区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共受理投诉6174件,区长信箱114件,其他民生事项346件。区纠风办与博山人民广播电台合作开办《行风热线》栏目,每二周在博山人民广播电台(FM104.1兆赫)播出一期,公开受理群众的电话咨询投诉,全年共播出23期。
(四)运用多种方式,拓宽公开渠道。一是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以“信息公开”专栏为重点,强化目录内容保障更新工作,确保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纳入目录并及时公开。今年以来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759条。二是积极利用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技术应用,全年通过新媒体发布信息880条。三是继续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公开栏等传统渠道做好政务公开,2016年累计发布信息4200余条。四是加强查阅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图书馆、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作用,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90条,其中区政府及各部门主动公开5594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主动公开1296条。
1、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情况:我区在全面公开“三张清单”的基础上,严格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及时将调整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布。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经梳理,全区共保留31个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71项。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制定出台《区政府关于在全区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区级部门和单位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列出权力清单。在博山政务网开辟权力清单专栏,公开权力清单目录,共涉及41个部门,纳入行政权力事项4086项。在博山政务网设立责任清单专栏,公开责任清单目录,共确定主要职责349项,具体责任事项1356项,追责情形963项。
2、政务服务公开情况:实现网上办事大厅工作,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所有行政许可和相关服务事项全部梳理并对外发布,并与市级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了互联互通。印发《博山区网上办事大厅运行管理工作意见》,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部门作为责任单位,负责本单位网上事项、办事指南的清理优化、更新调整,受理办事人的申报事项,回复办事人的咨询等。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短信平台等媒体,加强对网上办事大厅的宣传推介,提高社会公众对网上办事大厅的认知度。各部门带头使用网上办事大厅,主动引导,积极开展网上审批,推进事项全程网上办理。组织各部门、单位全面公开行政许可和相关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将所有事项法律依据、办理流程、收费标准等通过政务平台、中心网站、明白纸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将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含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办事指南相关内容。规范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设立咨询服务台,推出代办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免费邮寄等服务。
3、社会救助、扶贫工作公开情况:区民政局发放政策宣传册、制作宣传画、开展现场咨询等形式,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每季度对社会救助对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逐步增强社会救助对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联合区扶贫办制定《脱贫攻坚“两线合一”工作实施方案》,与区监察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对象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出台了《博山区临时救助办法》、《博山区关于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提高全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完善低保对象及其法定赡养人信息数据库。区扶贫办制定了《博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各镇(街道、开发区)扶贫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博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开设了政务公开专题专栏,对扶贫办机构设置、职责范围情况,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情况主动公开。通过组建微信群、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召开重大会议、开展“博山扶贫在行动”媒体宣传活动、编发《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博山区扶贫政策解读手册》等形式公开扶贫信息。
4、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情况: 在棚户区拆迁、安置过程中,我区各相关镇街道、开发区把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在行政村报刊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张贴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每月召开棚改信息调度会,将有关棚改政策、棚户区项目进展情况向有关镇街道项目实施单位及时传达,同时,通过博山政务网、博山新闻等有关媒体,对我区的棚改情况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棚改信息。
5、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 借助省环保厅网站,实时发布我区空气质量状况、河流水质状况以及重点企业排污状况公告。通过博山政务网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信息,及时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
6、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16年博山区食品抽检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对全年食品抽检计划进行了分解,制定出月度抽检计划。抽检工作涵盖食品生产(含食品小作坊)、食品流通(含现场制售)、餐饮各环节。对所有抽检结果均制作食品抽检信息及每期通告中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每月最后一周在博山政务网上公示。深入推进民生商品价格通报工作,把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信息在博山政务网专题专栏“博山粮油副食品价格监测”上统一公布,充分实现了便民服务。重点抓好粮油副食品、生猪、农业生产资料、成品油等110余个产品价格的监测,在坚持每周、每月、每季定期对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区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价格问题及时反映报告,做到对重要商品价格波动调研充分、分析到位、建议合理。
7、教育、卫生和人社信息公开情况: 区教体局重点公开本系统法规文件、工作动态、学校活动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关心、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和敏感事项,如教育收费、招生入学、贷款资助、校园安全、教师招用、资格认定、职称评聘、廉政建设等问题,通过不同渠道予以公开,并做到及时维护更新,确保让社会和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针对全面两孩政策等人口计生新政策实施过程中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在博山政务网以计划生育便民服务手册的形式予以公开,共涉及新政策解读、业务流程、优质服务等51个热点问题,并及时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征收标准及征收依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做好解疑释惑,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会和人才交流会公告等事项均通过博山政务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平台发布,积极宣传惠及民生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如基层平台建设、人社业务下延、社保卡办理、城乡居民基本社会保险集中征缴等业务工作均在第一时间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发布。
8、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公开情况:区财政局深入推进预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全面公开财政及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并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全面公开政府专项和单位专项资金清单,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公开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及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9件,按时答复59件。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3件,同意公开56件。我区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6年,全区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同上级的要求及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部门以工作繁忙、缺乏管理维护专业技术人员等为由,政府信息公开出现滞后性,导致有的信息未能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
2、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表现为对信息公开内容把握不到位,认为是否公开无关紧要,导致一些应公开信息延迟公开或不公开。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单位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2017年拟采取会议培训的形式,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培养一批熟悉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人员,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附:博山区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6日
附件:博山区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89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9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44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205 |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3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7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7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9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31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38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59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12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5.其他形式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59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59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5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3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56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1016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1015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6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19
|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 个 | 5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 个 | 1 |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 ||
(一)公报发行期数 | 1期 | |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 450份 | |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22 |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17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个 | 5 |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201 |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45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次 | 156 |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36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96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75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 万元 | 19.79 |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9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6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783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