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共博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公布博山区区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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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0156/2021-519970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5-20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人民政府 |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区委编办组织编制了区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现予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全面公开职责边界清单。要及时将涉及本部门(单位)的职责边界事项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布,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落实职责边界清单。要严格按照明确的分工履行职责, 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不断推动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努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三、动态调整职责边界清单。要根据部门职责调整及工作实际, 及时调整和完善职责边界清单,具体按照《博山区区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1. 博山区区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2. 博山区区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动态管理办法
中共博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